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9年9月26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对被告人靳绥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靳绥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9月26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对被告人靳绥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靳绥东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靳绥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