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河南洛阳神鹰义务救援队因台风“山竹”对广东省救援结束,返回时在二广高速湖南一收费站被卡,要求缴费才能通行,救援队出示救灾证明被否定。收费站工作人员称这是救灾返程,不能免费,没有接到相关免费通知。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感而发
@内蒙古挖大海撒盐:神鹰救援队去救灾不存在盈利性质,一切都是免费自发性的,国家也有规定不准向救灾类的车辆收费(虽然神鹰救援队不属于国家编制内的)!请不要让英雄寒心!说得再难听一点,假如这群汉子牺牲在了救灾现场,他们也得不到任何补偿!一切都是自发性的!别让英雄寒心!
@季末80405301:从洛阳到广东那么远,却依然坚持前往救援,为救援队员的善心点赞。
@肖阿piang:今年台风山竹在广东登陆,我的家乡阳春遭遇了严重的水灾,他们是前两天去我的家乡参与救援的爱心人士,昨天救援工作结束他们返程,我们全阳春市人民都非常感谢他们。
快人快语
@空调中:因为不是在湖南救援,所以不能免费?只能吃一堑长一智了,太让人寒心了,救援人员腿都泡烂了,以后救援来回路线要绕开湖南了。
苏打不苏打:工作人员不放行是有理由的,毕竟上头的领导没有批示。但是做事情也太轴了,难道不知道向领导打电话反映一下实际情况吗?领导说可以免费就免费,不能免费就不免费,现在新闻报出来了,吃亏和背黑锅的还不是收费人员。
疑问重重
@YM-SEVEN:可能湖南收费员觉得湖南不会受灾,要是湖南受灾,这样的情况谁还愿意义务援助湖南?
人非天地:有规定的当然还是要按规定办,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修改规定。只是人家去的时候不收,回来时要收,请问这是谁规定的?
@壹朝一:收费的对救援的咄咄逼人半个小时,不能跟领导说清楚情况?
救灾车辆走高速,有凭有据为何不免费?
连日来,受台风“温比亚”影响,山东潍坊等地遭遇洪灾的消息牵动着大家的心。当此之时,救灾物资应该以最快的速度抵达灾区,以解当地民众的燃眉之急。据媒体报道,8月23日,一辆从山东省减灾中心出发前往受灾严重的青州的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在高青收费站被收费。报道显示,虽然司机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了山东省救灾捐助办公室出具的 “请予放行为盼”的凭证,但高青收费站工作人员依旧以“未接到通知”为由向司机收取了185元过路费,引发网友热议。
收费站的工作人员真的是“按章收费”吗?根据《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在收费公路上通行时,应免交车辆通行费。
涉事收费站管理方应当反思,而该事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收费站在“免费的要件有哪些”没有细化规则的情况下拥有巨大裁量权,也值得探讨和需要解决。让紧急情况下的救灾被沟通成本耽搁和个中的“冷血”伤害,本就太不应该。(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