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对《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规定(草案)》进行二审。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等四类小型食品业的概念。针对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政府部门拟实行首问负责制,且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9月27日《北京青年报》)
首问责任要求第一个接受咨询、举报或者服务的人员,必须负责举报人的接待、受理或指引、转办对接工作,以做到首问负责,对口接待。此制度能从根本上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并以责任的明确化而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为激活公众参与食品安全举报的热情而提供制度保障,让全民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更有坚实的基础。
首问责任制度的设计与使用,其优越性在其他行业已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尤其是在集中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责任让服务的效率更高,质量更优。通常来说,首问责任的人员即便没有相应的职能,却有跟踪服务的责任,那怕是转办之后也需要通过对口接待而实行过程服务。而相对方则只需要“紧盯谁是第一个接待者”即可,若首问责任者未能履行职能,则可通过投诉或者举报的方式让其真正履行责任。
有了首问责任制度的执行,“踢皮球”的现象就会得到有效遏制,缓解公众办事难的程度。现实中由于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或者部门内部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就会存在相互推诿扯皮而无人受理,举报投诉转了一圈又回到了起点,或效率低下始终得不到落实。数年前,重庆沙坪坝区主干道石小路黄桷湾处上方边坡发生垮塌,垮塌点距离民房不足1米,给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造成极大安全隐患,事发近两个月却无人问津。经走访多个部门,要么称不归自己管,要么称不知情,转了一大圈,“皮球”又被踢回了原点。
“十几个大盖帽管不了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个下水井盖”,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广州市人大代表在对广州空气污染情况进行检查后,与市政府交换意见时指出,“各部门不是找怎么可以管的理由,而是找怎么可以不管的理由。”在“九龙治水”和“画地为牢”的治理格局下,实行首问责任制才能避免“不归我管”的尴尬。如果不能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则过高的门槛会降低公众举报的热情,深陷“无人举报”的困局而难以破题。
2014年1月,安徽省出台暂地规定,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并报销举报人领取奖金时的往返路费。然而,一年多过去后,仅有一名举报人领取了奖金。记者查阅多地数据发现,“奖金发不出去”已是各地的普遍现象,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奖金分文未发出的情况。重奖之下都无勇夫,无奖举报的热情自然也没有想象中高。没有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则“全民治理”的美好愿景就无以实现,食品安全的治理状况则无以改善和优化。
如同医疗行业的“首诊负责制”一样,首问责任的制度在各地已有所尝试,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比如西安在2011年、厦门在2013年就实行了食品安全首问责任制,以解决多头治理下的职能不清和错位,让举报渠道尽快畅通起来。时下虽然食品安全监管的体制因为机构改革而得到了优化,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实现范围的拓展与内涵的挖掘,让制度优势得到更大的发挥。此次北京市小型食品业生产经营领域实行举报首问责任制,是破解小微食品生产监管难的首先之举,为提升监管能效提供了制度出口,其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堂吉伟德)
李家疃的葡萄园一下子成了香饽饽,李老三每天都到葡萄园转几圈,越转越眼红,后悔得直揪耳朵。像后庄扶、李家疃、牛溪埠等村,形势都很好,让来调研的周明金很振奋。一问才得知,现任后庄扶村党支部书记王希科的老父亲,竟是当年的老支书王顺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