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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天过海,真的能吗?

2018年10月18日11:43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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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达州市经信委原主任龚固均在当地一派出所所长帮助下,用虚假资料办理了一张名为“龚书正”的身份证,龚固均还将“龚书正”的户籍外迁,并以该虚假身份在银行开户,将1000多万元财产隐藏。(《澎湃新闻》,2018年10月17日)

  “三十六计”是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和丰富斗争经验的结晶,其中第一计叫“瞒天过海”,意思是瞒住上天,偷渡大海,比喻用谎言和伪装向别人隐瞒自己的真实意图,在背地里偷偷地行动。然而,瞒天过海之计真能瞒天过海吗?

  其实未必。

  俗话说得好,举头三尺有青天,人可欺,天不可欺。任何贪腐过程即使做得再天衣无缝,都无法掩盖贪腐的实事,都不可能真正实现瞒天过海。人在做,天在看,欺人者自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贪财、敛财,其实早已是“锈迹斑斑”、漏洞百出,只不过当局者迷,病入膏肓而不自知罢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枉法乱纪行为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惩处,同时,还有无数夜里良心的谴责。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与其如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赵德汉那样,“贪污这么多钱,每天心惊胆战,一分钱都不敢动”,不如坦坦荡荡,光明磊落,清正廉洁,问心无愧。(马玮炜)


文章关键词:瞒天过海 贪腐 责编:张迪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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