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1日起至11月4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财政部、国税总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今后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焦点】
直辖市、省会租房每月可扣除1200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房租金可依据城市不同每月扣除800元至1200元。那么,在一个城市租房到底每月扣除800元还是1200元,如何区分?
《征求意见稿》专门设置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章,其中明确,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就可以进行定额扣除。对于扣除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三个档次,即每月1200元、1000元和800元。其中,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租房和房贷的扣除二选一
住房租金扣除是以夫妻为一个单位,还是两个人分别享受?《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记者了解到,采取定额扣除而不按租金发票限额据实扣除,是考虑了目前租房市场的实际情况,即大部分租赁行为并没有开具发票,如果把发票作为前置条件,会增加纳税人负担,还会推高租金价格。
此外,扣除方式为依据住房租赁合同扣除。根据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5年内2次提供虚假凭据将被纳入信用记录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提交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得拒绝提供。
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婚姻登记信息、学生学籍信息、继续教育信息、房屋租赁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住房商业贷款还款支出信息、医药费用信息等,涉及公安、卫生健康、法院、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征求意见稿》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这些信息。
为防范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征求意见稿》还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分别做出了规定。具体来说,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申报虚假信息的,应当提醒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拒不改正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告知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核查时首次发现纳税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凭据的,应通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五年内再次发现上述情形的,记入纳税人信用记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算账】
新的个税红包究竟省多少
[公式]
月度总收入- 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初步计算]
个人理论每月最高专项扣除总额高达9600元。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郑州普通工薪阶层一般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可享受最高扣除额度:1000元(子女教育)+400元(继续教育)+1200元(房贷或租房)+2000元(养老),总计4600元。
[案例]
王先生为独生子女,在省会城市有首套房房贷,孩子在读幼儿园,父母已满60岁。扣除五险一金后,他的月工资约为10000元。
明年起,王先生每月可享受子女教育1000元、住房贷款1000元、赡养老人2000元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扣除4000元。如此算来,王先生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元(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每月应缴纳的税款降为1000×3%=30元。30元几乎可忽略不计,一旦工资浮动,就相当于免交个税了。
【讨论】
赡养岳父母费用是否可扣除?
若妻无工作,且夫本身无父母需要赡养,则岳父母赡养费不能扣除。
《专项扣除暂行办法》提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说,赡养老人目前是按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进行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中只有无收入的一方有老人需要家庭进行赡养,实际操作中,有收入的一方可能就无法享受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如果老人子女已经去世,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实
际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可获得赡养老人扣除。
赡养父母专项扣除有待细化暨南大学财税系副教授魏朗认为,对于赡养父母支出的扣除标准,仍需有进一步明确的细则。“比如父母中一人已满60岁,一人未满60岁,是否适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应当与兄弟姐妹分摊24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有人担心这样难以操作,而魏朗指出,国外也有类似分摊做法,政府会要求纳税人签订一份书面的分摊协议,由老人签字确认。
【解读】
二胎家庭教育支出扣除额翻倍
据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由子女的父母等法定监护人扣除。父母双方可分别按每孩每月500元扣除,也可由一方按每孩每月1000元扣除。
“考虑到学生流动性强,对不同区域、不同教育阶段实行统一定额标准,有利于简化税制、降低征纳成本、防范道德风险。”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甘犁说,为扩大减税覆盖面,子女接受民办教育和在境外接受教育的支出实际也统一纳入扣除范围,对于二胎家庭,扣除额也将翻倍。
综合新华社、新京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潇湘晨报
六大专项附加,如何抵扣个税?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注:《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将随着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