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1月30日讯 11月28日,儋州市教育局原局长周春声受贿一案在儋州法院公开开庭。几万元钱的好处费,他会欣然收下;他一次收了60万元后,又因为不安,以行贿人的名义“捐”了出去。还有一次,他把20万元好处费退还给老板。扣除这80万元,公诉机关最终指控周春声受贿145万元,认为其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因该案案情复杂,证据较多,儋州法院将择日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收14人225万好处费
捐了60万退还20万
周春声籍贯广东,研究生学历,先后担任过儋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局长。案发前,他是一名正处级干部。
2011年至2014年期间,周春声在担任儋州市教育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在教育工程、电教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取张某等14人好处费共225万元,其中80万元公诉机关未认定在受贿数额之内。
张某在电教设备采购等项目中受到周春声的照顾。为了感谢周春声,他在2011年12月送给周春声60万元。收到这笔巨额好处费后,周春声十分不安,经过深思熟虑后,他将这笔钱以张某的名义用于捐资助学。
此外,周春声还及时退还一个工程老板给他的20万元好处费。
庭审中,周春声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自己受贿没有异议,他认为受贿145万元的数额不准确,他在案发前通过妻子退还到廉政账户的钱也应从总额中扣除,并称其中几个行贿人送钱后,他并没有为对方谋取利益,这些钱不应计入受贿总额。
据悉,案发后,周春声的妻子、涉案行贿人等相继退赃。公诉机关指控的145万元受贿款项中,只剩下7万元尚未退赃。
错发贫困学生补助
被控犯玩忽职守罪
2016年上半年,在周春声的安排下,儋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照7182人的汇总材料,发放了儋州市春季贫困学生补助。之后,相关部门发现,发放名单存在不精准、错漏等情况。儋州市教育局也被告知这一情况,并被要求调查对贫困学生就读等情况进行核实。
但是,直到2016年10月,秋季贫困学生补助要发放的时候,儋州教育局仍未核实清楚,最终导致错发非贫困学生、未就读学生补助款共80.4万元,款项至今未能追回,造成国家经济重大损失。公诉机关认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春声承认秋季贫困学生补助表存在问题,但认为自己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发放的,不存在玩忽职守罪。
当天的庭审只进行到受贿犯罪的举证阶段,法院将择日继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