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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两院”出台“30条意见”护航民企发展

2018年12月05日19: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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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象网讯 12月5日下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和省高级法院研究室负责人马献钊,向社会发布河南省高级法院、河南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下称30条意见),就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郑延保主持新闻发布会。

李自民介绍,为回应当前社会关切,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关心关注的人身权、财产权保护问题,两院在30条意见中强调,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做到严格规范文明司法: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审慎处理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严格规范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处理涉民营企业刑事申诉案件,依法纠正涉民营企业民事、行政错案。

李自民表示,30条意见对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持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发布会上,马献钊介绍了出台30条意见的背景、起草过程和基本框架、主要内容,表示两院联合出台30条意见,有利于两院形成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合力,有利于执法司法标准的统一,有利于提高服务保障的质效。马献钊介绍,两院建立了涉民营企业工作会商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规范化渠道等三个方面的长效机制,防止服务保障措施走过场、一阵风。

发布会上,李自民还就检察机关如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青年报、香港经济导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等40余家媒体参加。

据介绍,我省法、检两院《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我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部署的具体措施,旨在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职能作用,切实为我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文章关键词:30条意见 民营企业 司法 罪刑法定 责编:张亚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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