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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好声音】冯琪雅:建议各类经济体“行贿、受贿”同罪同罚

2019年03月07日11:00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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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

映象网快讯(映象网特派北京记者 阮海峰/文 段晋哲/图)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也不断壮大,民营企业内部的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案件频发,不仅使企业自身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也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冯琪雅说,更为严峻的问题是,事发后企业想要立案时往往困难重重,即使立案了,量刑和执行力度往往比公职人员弱,造成犯罪成本低,不能有效防止民营经济体内部的违法行为,基于以上现状,建议加强民营经济的法治建设。

各类经济体“行贿、受贿”“贪污、侵占”同罪同罚

“惩罚相对较轻、犯罪成本较低是民营企业贪腐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冯琪雅举例说,同样是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对于国企是按贪污罪处理,立案标准是3万元,最高可以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对于民营企业则是按职务侵占罪论处,立案标准是6万元,最高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她坦言,实际上,贪腐案件对国企和民企财产造成损失,理应予以同样的法律制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不同经济体的职务犯罪对经济和社会造成的伤害是一样的。

因此,冯琪雅建议各类经济体“行贿、受贿”,“贪污、侵占”同罪同罚。

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贪腐的侦查和批捕力度

此外,冯琪雅还建议,公检法体系能够积极帮助民营企业打击内部贪腐案件,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贪腐的侦查和批捕力度。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在各省份成立了监察委,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冯琪雅表示,相形之下,民营企业缺乏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也没有反腐斗争的统一领导,立案与批捕效率也较低。

冯琪雅说,希望社会诚信机制打通与公检法司法信息的连接,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惩治和信息对称双管齐下,将有效、有力地打造诚信社会,而诚信社会是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保障。”

文章关键词:2019全国两会 两会好声音 冯琪雅 责编:安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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