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总书记嘱托 实现乡村振兴》系列评论之五 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

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千家万户,是中国乡村又一次全新的征程,靠什么不断激发前进的动力呢?总书记说得好,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

乡村振兴的深化改革,可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是有丰富内容的。像总书记提到的“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等等,都得研究透,落实好。

1978年,小岗村十八户农民按下分田到户的“血手印”,被称为打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枪。

四十多年后的今天,农村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不必再有按下血手印这种悲壮,但是,那种敢为天下先的闯劲不能丢。

邓州市依托“信托流转”探索土地规模经营,遂平县依托“企业定制”推进土地流转经营,泌阳县采取“公司+金融+贫困户+保险”,对贫困农民进行产业扶贫,延津县推进“阳光信用”工程,根据农户信用放贷款。

通过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河南有上亿亩耕地已经给承包户颁证,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新型经营主体,河南目前有20多万家,部分农民已当上村集体经济的股东。

事实证明,中原大地不缺乏改革的探索者,他们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宝贵财富。

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既要有激励机制,也要有容错机制,让改革先行者没有后顾之忧,放手大胆地去闯,我们在乡村振兴路上,才会有一个接一个的新实践,新模式。

以前,提起改革,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沿海特区,因为那里的政策和做法都先行一步,如今,在乡村振兴这场战役中,全国一盘棋,没有什么特殊政策饭可吃了,肩负重任的河南,必须想好自己的招,解好自己的题。

总书记说过,要把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2020年,河南将要实现全面脱贫,这是乡村振兴大计中一个了不起的台阶,其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都要延续下来,巩固深化。

农民全面脱贫,前所未有,乡村全面振兴,前无古人,河南上下一定牢记总书记嘱托,靠实干,出新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