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2日电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2日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
资料图:售楼员为民众推荐商品房户型。 韦亮 摄
《通知》指出,要加大力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通知》要求,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通知》明确,调整贷款申请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如下条件: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通知》要求,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调整首付款比例。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通知》还调整了贷款期限和月还款额上限。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通知》要求,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业务。要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公示贷款办理进度等。
《通知》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此前已完成网签的,按原规定执行。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张云 摄 《通知》指出,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总的看,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得到了有力保障。
12月8日0时至6时,四川省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7日,勐[měng]腊发布官方微信消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知,勐腊县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全部关停。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记者12月1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实施“六严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以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执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