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对于未尽到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的招聘平台,应依据《广告法》《网络安全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对于涉及虚假招聘的“黑中介”和其他招聘企业、个人也绝不手软,依法惩治。
“低学历也能拿高薪”“两年买车、五年买房就找我”……据4月16日新华社报道,在一些网络招聘网站,类似这样颇具诱惑力的招聘信息比比皆是。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平台对招聘方的资格审查形同虚设,招聘者的简历可能被投往“黑中介”、传销机构甚至是诈骗公司。
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人通过招聘网站找工作,然而并非每个招聘平台都对招聘方严格把关,有人向平台上的招聘公司投递简历后,被骗了几千元,甚至有已注销的企业仍在一些招聘平台上公开招聘。此外,招聘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把涉嫌诈骗的中介公司标示为“名企”等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招聘平台之所以冒着丧失平台公信力的风险,在对招聘方把关时睁只眼闭只眼,往往是想从更多企业和“黑中介”那里赚钱。在某招聘网站上,随便一家企业购买12500元~22000元套餐就可获得“名企”标识、获得头部展示,这种赚钱之道将会对应聘者、对社会造成多种伤害。
从应聘者的角度来说,遭遇“黑中介”后,不仅经济上会遭受损失,还会错过招聘机遇。如果遭遇传销机构,还有可能失去人身自由和生命,“李文星案”就是典型例子,李文星通过“BOSS直聘”找工作时遭遇“李鬼”公司,被传销团伙骗至天津最后丢命。
互联网上的虚假招聘对于当前的稳就业也会产生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就业形势严峻。互联网招聘乱象影响一些求职者的顺利求职,甚至会打击求职者就业信心。
互联网招聘乱象存在已久,涉及平台范围广。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自2017年至今,涉及虚假招聘的一审判决书有273份,涉及刑事案件的有174份,其中与虚假招聘有关的互联网平台中,58同城和赶集网涉及刑事案件的分别有74件和36件,最常见的犯罪手段就是诈骗。
李文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聘信息管理的通知》,用五大具体措施整治虚假招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虚假招聘直到今天仍以各种方式侵害应聘者的合法权益,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出重拳整治。一方面,对于未尽到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的招聘平台,应依据《广告法》《网络安全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另一方面,对于涉及虚假招聘的“黑中介”和其他招聘企业、个人也绝不手软,依法惩治。应聘者也要积极举报虚假招聘,一旦受伤害应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必要时也可以通过简化立案程序、降低立案门槛等,使维权渠道更加畅通、便捷。(张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