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科书式老赖”仍有75万欠款未还)
4月18日14时,“教科书式老赖”当事人黄淑芬起诉赵勇律师岳屾山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双方就岳屾山“转发视频内容是否虚假”及“转发视频微博是否侵犯黄淑芬权益”展开辩论交锋。北青报记者在庭审直播中看到,经过四小时左右庭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事件
称律师转发视频侵权
“教科书式老赖”索赔
黄淑芬诉称,2015年10月6日,黄淑芬驾驶机动车辆与案外人赵香斌等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香斌受伤和相关车辆受损,法院判决黄淑芬对赵香斌进行相应赔偿。后赵香斌死亡。随后,赵香斌之子赵勇在新浪微博发布了《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视频(以下简称“涉案视频”)。黄淑芬认为,自己在已经赔偿49.2万元的情况下,赵勇通过该视频误导公众称其“一分钱未赔”。
当日,岳屾山转发了该涉案视频,黄淑芬认为,被告岳屾山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专家、媒体观察员的身份转发该视频,导致该事件迅速成为全国性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有关原告个人隐私信息被大量传播,自己被媒体冠以“教科书式老赖”称号。这种情况使原告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
黄淑芬认为,被告岳屾山持特殊身份明知不负责任转发会对黄淑芬及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仍实施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浪微博运营方,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岳屾山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赔礼道歉,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40万元;判令微梦创科公司断开侵权视频及博文链接,向黄淑芬公开道歉,通过技术手段向被告岳屾山所有粉丝发布道歉书,并对岳屾山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微梦创科公司辩称,微梦创科公司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微博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无事先审查或主动审查的法律义务;黄淑芬就涉案博文未事先通知微梦创科公司要求删除;涉案博文没有明显的侮辱、失实内容。因此,请求法院依法驳回黄淑芬对微梦创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岳屾山辩称,自己转发的微博内容属实,未对转发内容进行修改,不存在过错;在转发该视频前,黄淑芬因不履行法律义务已经成为网络热点俗称的“老赖”。因此,请求法院驳回黄淑芬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案未当庭宣判。
争议
转发视频内容是否虚假?
北青报记者在庭审直播中看到,黄淑芬本人出席庭审。在庭审中,黄淑芬方认为,赵勇发布的视频《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存在严重虚假,黄淑芬没有视频所称的“协助转移财产”、“资产价值百万”,也并非赵勇所称的“平安高管”。
黄淑芬方称,视频中黄淑芬说出的“我就是躲着你”等话语,是经过剪辑的视频,是赵勇用挑衅式口吻引导、刺激黄淑芬说的话。此外,黄淑芬通过保险公司赔付了42万元,自己在事故初期赔付了7.6万元,一共是49.6万元。
对此,岳屾山方认为,视频微博与事实一致,黄淑芬混淆了相关概念,黄淑芬并未主动依法履行法院判决的85万多元的款项,其所还款项是司法强制执行后才扣除的。同时,黄淑芬具有偿还赔偿款的能力,黄淑芬女儿刘明月名下的房产贷款中,黄淑芬在首付款和还贷中均有出资。
是否侵犯名誉权、隐私权?
黄淑芬方认为,岳屾山作为赵勇的代理律师,同时具有法律专家、网络大V的多重身份。视频被岳屾山转发后,给黄淑芬带来了负面影响。这导致黄淑芬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据此,黄淑芬方请求判令岳屾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原告损失共计40万元。
“这个视频被转发后,加深了我和赵勇的矛盾。我找不到工作,赵勇没有拿到钱,对我们双方都是一种伤害。”黄淑芬在庭审上说。
岳屾山方认为,发表微博的行为合法,均有事实依据,且该事件早已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不存在对黄淑芬的侮辱诽谤。
岳屾山的代理律师称,对黄淑芬名誉权、隐私权的侵犯不予认可。他认为,涉案微博并没有直接涉及黄淑芬的个人信息及电话,不存在侵犯黄淑芬的隐私权,而网友从其他途径获取的关于黄淑芬的个人信息与本案无关。
对话
事件发起人:她还有75万没还清
对于代理律师被黄淑芬诉诸法庭一事,4月18日下午,北青报记者对话“教科书式老赖”事件发起人赵勇。
北青报:赔偿款还差多少还清?
赵勇:当时法院判决的是85万多元的赔偿款,黄淑芬还有75万元左右没有还清。
北青报:其间她有还过赔偿款吗?上一次还款是什么时候?
赵勇:其间有两次,第一次是在黄淑芬被拘留的当天,她女儿刘明月从黄淑芬的工商银行卡里一共提出来3万元,交给了法院。上一次还款是今年过年后,当时是(法院)执行局又启动了执行,黄淑芬那边交出来了1000元左右。
北青报:除了岳屾山,黄淑芬还打算起诉跟你一起拍公益短片的导演,你怎么看?
赵勇:那个公益短片说的是交通事故对我个人家庭造成的影响,是以亲身经历告诉大众交通事故对家庭的创伤到底有多可怕。而且片子里没有显示出任何关于黄淑芬的个人信息,没有对她个人做什么评价,没有对黄淑芬的曝光和攻击。
在赵勇视频发布3小时后,律师岳屾山在实名认证的微博上转发了该视频。黄淑芬认为新浪微博与岳屾山构成名誉侵权,将二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40万元损失和30万元精神损害金以及10万元维权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