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今年6月,全省要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这是记者昨日从省医疗保障部门获得的信息。
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新政,将总结推广此前郑州、开封等地门诊统筹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全面建立门诊统筹制度,提高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实现医保对住院医疗费用、重特大疾病、门诊慢性病和普通门诊的全链条保障,增强普惠性。
新政将明确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待遇,加强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政策和基层医疗机构低费用段住院报销政策的衔接,引导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充分利用门诊医疗服务。我省将开展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明确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包范围,保障符合规定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做好门诊统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衔接。
按照计划,6月底前,全省门诊统筹实施方案指导意见制定下发。 8月底前,全省各地出台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具体政策。
据国家医保局网站消息,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
据统计,截至5月10日,自治区39家大型三级综合医院和248家二级医疗机构采取“医师+护师+医保经办人员”模式,共组建1338支流动医疗队,累计上门服务困难群众78.6万人次。” 自治区卫健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莫良介绍,流动医疗队上门服务按门诊医疗服务对待,按照统筹地区门诊保障政策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