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费者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公众留言区投诉称,香飘飘“抹茶青豆”奶茶食品名称不符。4月30日,香飘飘方面向新京报记者回复称,“抹茶青豆”奶茶食品名称均有相应依据,其中“抹茶青豆”是指产品的风味名称,“青豆”指青(绿)豌豆,在配料表中标注为“绿豌豆”,国家标准《蔬菜名称》里豌豆地方名称也可叫青豆,符合法规要求。
据了解,该消费者投诉称,“据了解,‘青豆’《中华词典》青豆为嫩黄豆,产品中抹茶青豆奶茶产品配料中却是绿豌豆。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名称应根据其标示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无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当时回复消费者称,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从事食品生产,保证食品安全。产品标签应按照《食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要求规范标识。若认为该产品标签标识存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香飘飘方面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在现行有效的GB/T 8854-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蔬菜名称(一)》中有明确说明,豌豆的地方名称也可以叫青豆,完全符合法规要求。公司生产的抹茶青豆奶茶产品标签,已通过权威机构检测,检测结果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标签标识规范。
科学松鼠会成员、植物学者史军向新京报记者说,“青豆”是一个非规范的中文名,青的大豆与豌豆都可以叫青豆。(记者 王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