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了关于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利之星”)存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等两项违法行为,共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随后,西安利之星发声明,称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恳致歉。
处罚落地
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针对于女车主购买的CLS 300动感型跑车发动机漏油问题,经陕西长安大学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提出三点意见。
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此外,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
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西安利之星销售给当事女车主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虽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另外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在销售过程中,隐藏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处以罚款五十万元。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100万元,收缴国库。
对于行政处罚,西安利之星发布声明回应,接受处罚并诚恳致歉,并针对提升客户服务进行了一系列的整改和员工培训。
风波未停
实际上,“西安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所引发的连锁反应并没有随着当事双方的和解和当事4S店被行政处罚而告一段落。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还显示,有关部门对厂家方奔驰的调查仍在持续,执法部门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此前,因“西安女车主引擎盖维权”事件的发酵,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经约谈奔驰,督促其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并要求奔驰要认真自查和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切实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杜绝各类不合规、不规范行为;大力改进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积极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
5月23日,针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品牌乘用车授权经销商联合发布《服务公约》,重申合法合规理念,并升级了三包服务的边界,公开承诺新车在60天内或行驶里程3000公里内主要零部件遇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要求免费更换同款、同型号新车。
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进一步表示,正对经销商网络开展针对金融服务费收取的自查与核查工作,明确要求经销商不得以奔驰金融公司的名义或以为客户提供奔驰金融公司的金融服务为由收取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以和解告终,但业内人士认为该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并没有平息,社会关于汽车金融服务费的关注逐渐增加,消费者对于厂商和经销商的审视和监督会更加严格。
维权事件始末
4月9日,西安奔驰女车主从西安利之星购买CLS 300动感型跑车出现发动机漏油事件,随后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4月11日,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场监督局介入调查,组成调查组。
4月12日,西安利之星负责人称已得到奔驰方回复称,可给女车主退款,并表示,“虽然漏机油在国家三包的法规里只能换发动机。但作为情感上,我们自己也不能接受,一直在积极处理,其间有个流程,只怪我们速度太慢,在4月9日,我们也已经友好协商。”随后女车主否认已经于4月9日与西安利之星达成所谓的和解。
4月13日,该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相关负责人见面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双方未达成和解,女车主不接受西安利之星道歉,称西安利之星有利用国家三包逃避责任的嫌疑。同时,购买车辆过程中,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要求支付给个人一笔共计15200余元的奔驰金融服务费。此外,女车主提出8点诉求。
4月16日,上海车展上,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兼CEO倪恺在上海车展接受媒体采访时对西安奔驰女车主公开道歉,并表示这件事为奔驰敲响了警钟,无论是厂商还是经销商都应该吸取教训。
4月16日,奔驰发布公告暂停西安利之星销售运营,并表示如调查结果显示相关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其销售运营授权将被终止。
4月16日晚间,西安利之星发布媒体声明,称经与客户友好沟通,现已取得客户谅解并达成共识,此事圆满解决。女车主提出的8点诉求中与个人相关的部分在和解中已全部兑现,包括换新车、退还金融服务费等。
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已经约谈奔驰,督促其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5月23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和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品牌乘用车授权经销商联合发布《服务公约》,重申合法合规理念,并升级了三包服务的边界。
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关于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