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受关注的舆论热点中,“云南恶霸孙小果的后台是谁?”肯定算一个。舆论场上的“孙小果背景之问”,今天终于有了答案。28日,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对孙小果案件的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原副局长等重要关系人采取了留置措施。云南省委常委会也召开扩大会议,对孙小果案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要坚决彻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一名21年前的死刑犯,却能多次减刑,最终神奇地走出监狱,继续涉黑涉恶为非作歹,直至再次被捕……太过“离奇”的案情,难免引来公众的猜测。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情况通报中,有专门一段介绍“孙小果的主要家庭成员情况”。除了生母、继父的情况,还特意提到孙小果生父,对其已经去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均有提及。这在以往的案件通报中,并不多见。虽然目前仍有一些不同声音,但也要看到,这样一份相对详实的情况通报,体现出了对重大舆情的重视和回应关切的努力。
一名在云南任职的朋友表示,此案案情年代久远,调查起来要费时日,从侦查办案的角度看,查清事实后再慎重公布,是正常的,公布的事实也是目前调查的基本情况。但也正因案情复杂、时间久远,对公众的心理冲击较大,所以调查结果的公布,更需要负责任,也更需要有说服力。因为公众关注的背后,是人们对于法治精神、公平正义、信息公开的基本需求,是值得重视和珍视的民意。
孙小果案引来的舆情也提醒我们,在回应社会重大关切之时,既需要有态度,也需要讲方法。首先是要态度坚定、心态坦诚,即便案情复杂,也要及时、准确、坚定地表明立场。有了这样的态度,才能争取更大程度的信任和支持。这也是为什么“把孙小果案办成铁案”能上到新闻标题,在网络广泛传播的原因。其次是要方法科学、回应得当,针对公众主要的关注点要早回应早澄清,调查的进展情况、调查清楚的事实、还需进一步调查的内容,都坦诚告知公众,相信能换来公众的理解。相信,只要事实清楚、逻辑合理,案件的处理就能与舆情的处置形成良性互动,助推案件进一步水落石出。
其实,公众也应该看到,孙小果案重新进入公众视野,背后正是坚决打黑除恶的大背景。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一年多来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5月24日在云南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云南省委也表示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依法彻查”。坚决打黑除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提升治理能力的要求,也是保障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要求。公众应该相信,这样一个法治时代,没必要也绝不可能以牺牲一个地方法治公信力的代价,去包容一股黑恶势力和背后的保护伞。无论该案涉及到谁,都会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彻底打掉黑恶势力背后的“官伞”“警伞”“庸伞”,这样的态度是不会变的。
扫黑除恶不单是一份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单项试卷,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完善治理的综合性试卷。现在看来,这个综合性试卷中,回应舆论关切、回应公众期待,也是一道必答题。相信,以坚定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在个案中凝聚社会共识、增进社会信任,法治中国建设就一定能在各方合力下稳步前行。
6月8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应征被查。上述报道显示,2011年7月27日,武汉市城郊检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学假释的意见;同年8月10日,林明学被武汉市中院裁定假释,考验期至其刑满之日。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从21年前的一审被判死刑,到今天再次被判处死刑,孙小果在这20多年里,从死刑到死缓,从减刑释放到涉黑涉恶再落法网。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法再审开庭审理。
2004年至2009年,在孙小果服刑期间,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厅副厅长罗正云受李桥忠、孙鹤予请托,并收受其贿赂,安排、指使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等监狱干警对孙小果予以关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查明,孙小果因1994年犯强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经生效,所判处的刑罚应与本次再审确定的刑罚合并执行,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同时获悉,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李爽等22名涉孙小果案被告人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另据了解,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开庭审理,将于近日宣判。
新华社昆明12月17日电 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等4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杨朝光等4人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改判,从宽处罚。
12月1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孙小果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公开宣判,对上诉人孙小果等4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杨朝光等4人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改判,从宽处罚。
对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小果继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对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
继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冯家聪等5人涉孙小果案的违纪违法问题后,12月15日,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具体到孙小果案,由于涉及扫黑除恶,宣判结果不仅能够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还能重塑公众的法治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