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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280公里!想上天的“网红”郑州落法网

2019年06月29日13:48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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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摩托追高铁!

最高时速280公里!

竟还拍视频发到网上大肆炫耀

惊不惊喜!刺不刺激!

不过在引得无数人点赞的同时

也引来了警察蜀黍对这名飙车“网红”的关注

看完这些短视频

小编放下手机 倒吸一口凉气:

飞驰人生,用生命飙车,疯了吧?!

夜幕降临

一列高铁疾速驶来

只见一名等候多时的骑摩托车男子

突然加大油门

加速追逐同向行驶的高铁

车灯在眼前迅速闪过

轰鸣的马达声刺激着围观者的神经

大家连连叫好

除了这段骑摩托追高铁的视频外

“网红”文博还先后在多个平台

发布了大量飙车视频

地点主要位于郑州市东三环等地

 

今年6月

郑州市交警支队接到网友举报

自称“文博”的网友经常在网络发布飙车视频

经过多方调查取证

警方确定了当事人身份:

李某博,登封人,还不满22岁

 6月24日

李某博在东莞落网

当晚就被郑州警方带回交警六大队接受处理

经调查

嫌疑人李某博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的是

2017年7月驾驶2009款雅马哈“R1”摩托车

在苏州阳澄湖大桥上

等候到一列同向行驶的高铁后

加速追逐这列高铁

(经后期调查)当时车速最高时

达到每小时二百七八十公里!

2015年 因修车接触到摩托车以后

李某博就不断发布飙车视频

尽管因飙车被处理过两次

驾驶证也被吊销过

但是他还是没忍住飙车带来的诱惑

嫌疑人李某博说

他亲眼目睹了有人因飙车造成车毁人亡

从那时起

自己就很少再骑摩托车了

郑州交警六大队大队长刘建刚表示

以飙车为表现形式的追逐竞驶危险驾驶行为

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性质恶劣,应予以严厉惩处!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城市道路超速20%的,罚款200元并处记3分处罚,超速50%的,罚款1000元并记6分,同时吊销驾照。

夏季是“飙车”案件的高发期

尤其是在郑州市东区

夜晚人、车流量少

在一些偏僻的地方 甚至是隧道里

经常发现年轻人在飙车!

飙车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更是对自己极大的不负责任!

如果您发现有这种情况

请立即报警!

文章关键词:飙车 广电 时速 视频 法网 头条 文博 网红 上天 加速度 责编:徐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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