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庆祝新中国七十周年华诞,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成功举办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巩固今年上半年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7至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攻坚行动。此次攻坚行动将从严从细组织实施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对郑州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排查。
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对现有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安全容量评估、安全监管机构设立运行情况进行排查;对已规划建设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逐个进行安全条件复查,条件不具备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个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完成情况,逐项对表交账;
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进入化工园区、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化工企业泄漏管理排查落实情况;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二、消防安全
扎实开展“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批发市场、人员仓储混合居住等“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冷冻食品生产加工储存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等13类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
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
三、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
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
车站、地铁、机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管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
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
高风险旅游项目、玻璃栈桥类项目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暴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和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情况。
四、道路交通运输领域
严查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全管理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工业园区、厂区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情况;
桥梁隧道、急弯陡坡、大长下坡、铁路道口、公路隧道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桥隧以及团雾、极端天气条件下的交通安全管控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五、住房城乡建设领域
未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涉及改动承重柱、梁、墙的装饰装修工程;
私搭乱建的建筑与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工程;
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城镇燃气、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供热、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等排查情况;
农村自建房及窑洞建房等安全监管情况。
六、煤矿、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
煤矿方面: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采深超千米和单班下井人数多等高风险煤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体检”处置意见落实情况;
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生产、在建、整合改造和停产待整合矿井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严查煤矿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转包、非法违法承包分包、未批先建、边建设边生产、超能力组织生产、不按设计施工,以整改、建设名义组织生产以及关闭矿井未关闭到位、死灰复燃等违法违规行为;
井采矿山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要重点加强水患的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水、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遇到暴雨或强降雨时,井下全部人员要坚决撤出;
露天矿山要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稳定性等情况,重点做好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和防雷击等工作;
防灭火、防冒顶、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开采规模标准不达标、超层越界开采等5类矿山整顿关闭情况;
狠抓矿业秩序整治,实施矿山资源深度整合情况;
地下矿山通风排水、提升运输,露天矿山道路运输、边坡防护,石油站场防火防爆等问题整治情况;
采空区、排土场、高陡边坡等危险源治理情况;
与煤共(伴)生矿山“安全体检”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
石油天然气开采防堵、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机械伤害、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中毒、防高处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露天矿山加强边坡边帮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帮坡角、台阶(分层)高度、平台宽度等符合设计要求情况;
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避险系统、安全出口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检测检验情况;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七、尾矿库
严格落实尾矿库库长安全责任制,持续开展尾矿库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尾矿库坝体监测、排洪泄洪等设施运行和日常安全管理情况;
病险库排查和除险加固情况;
“头顶库”汛前预案演练和尾矿库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严查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排洪设施、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确保库内水位观测标尺、正常水位、警戒水位标记清晰醒目、在线监测情况完好,安全检查要建立档案,尤其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关停。
八、冶金等工贸领域
扎实开展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煤气生产储运、有限空间作业等企业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
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
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检修环节安全,特别是煤气柜、加压混合站、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加热炉、烘烤器等安全情况;
涉氨制冷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九、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
强化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值守、会商研判、指挥调度等工作,全力防范灾害发生;
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威胁区域以及城市棚户低洼区、蓄滞洪区等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安置方案,紧急情况下及时组织人员撤离;
加强对洪涝、干旱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范措施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置;
落实防灾减灾救灾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救灾需要;
加大防洪防旱、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排涝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力度,提升自然灾害防御能力;
开展河道、水渠、水库、坑塘等水域水情普查,建立健全危险水域安全管控机制,做好汛期暑期防溺水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线、渔业船舶、粮食和物资储备、森林防火、水利工程、电力设施、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用航空、城镇燃气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将根据本次攻坚行动总体要求,制定专项方案,全面抓好落实。
据了解,此次攻坚行动共分安排部署、集中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总结提升三个阶段,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和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实施。 张玉东 杨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