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新闻事件
私家车999最近说的真的是有够多了
每一次报道,听众都在后台大量留言
但是就在昨天,又一条高空抛物新闻刷爆网络
更可怕的是,这一次
是三把刀从天而降
7月15日,山东济南当地自媒体报料称,7月11日,济南槐荫区匡山琪鑫苑小区一居民楼上掉下三把刀,幸未砸到行人。其中一把为菜刀,另两把为尖刀。
当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该分局匡山派出所于7月12日接警,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立案调查。截至目前,民警已对涉事单元走访17户,工作还在继续。
三把刀从天而降,一对祖孙刚经过。
7月15日,南都记者从事发小区业主付先生处获悉,7月11日中午,付先生正在屋内活动,忽然听见窗外“哐”的一声巨响,附近电动车响起了警报声。随后他看见又有东西从楼上掉下,出去一看,发现地上散落三把刀。
“一把是长方形的菜刀,还有两把小一点,其中一把刀的刀柄已经损坏。”随后,付先生向小区物业反映情况。
付先生表示,“当时一位老人刚带着孙子进了单元门,不到一分钟,刀就从楼上掉下来,幸亏没砸到人。”
南都记者从事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处获悉,事发地为125号楼门前,物业到现场走访后,向辖区匡山派出所报警。
对于网传图片显示掉落刀具上带有血迹的情况,王先生表示,“照片不是在坠物第一现场拍摄的,为什么有血迹我们也不清楚。”
王先生称,该小区之前未发生过类似的高空抛物,物业也未专门安装防止高空抛物的摄像头。他表示,“是否安装这种摄像头需要听从上级安排,物业没有义务无偿安装,这也需要和业主协商”。
15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宣传科张警官获悉,警方已经锁定坠物发生的区域,正在调查。
当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该分局匡山派出所于7月12日10时37分接到报警:7月11日12时许,有人从楼上扔下一把菜刀、两把尖刀,无人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发小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立案调查。
警方通报,通过摸排,民警缩小菜刀坠落位置。截至目前,民警对该小区某号楼1单元进行逐门逐户走访,共走访17户,有5户家中无人尚待排查,工作还在继续。
高空坠物屡屡发生,行为严重者最高可入刑
高空抛物行为在全国各地发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该行为的责任承担涉及民事与刑事两个层面。
首先,从民事层面来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及《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高空坠物责任在我国是一种过错推定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无论行为人是否为故意或过失,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均需要承担责任。
从刑事层面上:
在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通过行为人对于高空抛物的故意或无意等主观因素再结合案件的其他客观条件,其或涉嫌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若相应行为亦同时危害了公共安全,则也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就是说,高空抛物行为严重者最高可入刑。
虽说之前发过
但还是想建议所有人
再看一遍这张图片和这段4分钟视频
小编严肃提醒:
争做文明人,拒绝高空抛物!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实习生 陈志远 南都记者 苏海伦
私家车999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