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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宜兴小女孩被欺凌 警方责令违法人员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2019年07月23日23:21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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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报道:无锡宜兴一小女孩被欺凌 涉事人员已投案

  人民网南京7月23日电(耿志超)2019年7月21日晚,宜兴警方在网上巡查发现,一段“小女孩在宜兴某公园被跪打欺凌”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宜兴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于当晚找到受害人季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至22日中午,将相关违法嫌疑人周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吴某某(女,12岁,宜兴某初中学生)、刘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申某某(女,13岁,宜兴某初中学生)等人查找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周某某等人因与季某某在平时学习生活中产生矛盾,后于6月28日下午在宜兴某公园采取辱骂、打耳光、罚跪等手段对季某某进行欺凌,并拍摄视频。事后,季某某未告知其监护人,也未报警。

  宜兴警方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公安机关已对违法人员进行严肃训诫,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时,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受害人予以心理疏导和抚慰。

  此外,宜兴警方还表示,本案相关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已经给受害人及其亲属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希望广大网民停止并自觉抵制转发、扩散相关视频,不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安全。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文章关键词:民事责任 监护人 警方 宜兴 违法嫌疑人 初中学生 小女孩 视频 欺凌 受害人 责编:王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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