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市西站农贸市场的商户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儿。市场管理方向他们加收综合管理费,如果不交的话,就有可能面临停电的局面。
8月14号上午,记者来到郑州市建设路秦岭路交叉口附近的西站农贸生活广场。有不少商户反映,这里的电费出现了问题。
电费不升反降,这本应该是一件好事儿,但是商户们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商户们说,之前市场承包方收取的电费价格是每度电一块二,当时,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个价格是高于国家规定的。
电费降下来之后,今年7月份,商户们收到了市场承包方发来的书面通知。
一位商户向记者出示了和市场管理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上面注明了物业费等费用的收取方式。
代全喜
栏目法律顾问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合同第四条,关于费用及缴纳方式第二款,双方约定物业费这一项 打了斜杠,说明对物业费有约定,意思是不交费 这种模式 所以说商户可以拒绝交纳。
既然有合同在,商户们本可以拒绝交纳市场承包方加收的费用。但是有不少商户却表示,他们不得不交。
针对商户们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市场承包方河南三维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姓朱的负责人说,之前收取的电费中包含了综合管理费。
那么,承包方现在要收取每平方五块钱的费用,又有什么依据呢?栏目法律顾问提出,合同中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是有约定的,租赁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履行。
代全喜
栏目法律顾问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
公司既然起草这个合同,对相应的收费项目,应该明确化。包括收费的标准、依据,既然合同中没有说到所谓的物业费,以及你提到的综合管理费 按照合同约定不应该再收取。
最终,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会将加收费用的问题和商户们的意见反映给总公司,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