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叶昊鸣)社会发展离不开技能人才,这需要形成有利于他们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记者9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将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差别化技能评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中提出,在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框架基础上,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评价,要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要求,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要围绕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发展,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要求。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坚持把品德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全面考察技能人才的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强化社会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并可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在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方面,这位负责人说,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保留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这位负责人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等在人才评价中的职能定位;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市场机构以及企业、院校等作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提供技能评价服务。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魏玉坤、叶昊鸣)记者28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社会保障协定》将于2019年9月1日生效。
7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介绍降低社保费率有关情况,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司长陆庆平介绍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推进落实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