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民营经济和高质量发展】
目前,服务业领域民营经济占比偏低、市场活力不足。为此,迫切需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以扩大民营经济在服务业领域的比重,要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作为市场监管变革的重要目标,从而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提高效率。
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首先,扩大民营经济在服务业的比重。目前,服务业领域的民营经济占比偏低,造成服务业市场“有需求、缺供给”的突出矛盾。例如,2017年,我国服务业领域民营经济占比仅为50%左右,民间投资占比普遍低于40%。为此,迫切需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作用以扩大民营经济在服务业领域的比重,从而激发服务业市场活力,提高效率。
其次,废除各类导致行政垄断的规章制度。目前,我国制造业领域约95%以上实现市场化,但在服务业领域还面临着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的突出问题。至今为止,服务业领域的行政垄断尚没有纳入到反垄断的范围。建议尽快修订《反垄断法》,将竞争政策以及相应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纳入到《反垄断法》。
最后,有效发挥企业家精神。服务业市场走向全面开放的过程中,在缩减负面清单的同时,要通过市场监管变革,使得各类企业主体、创新主体通过强化竞争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通过强化竞争激发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
深化监管体制改革 提高监管能力
适应服务业走向全面开放的新趋势,推动市场监管变革,是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化改革的重大课题。目前来看,我国的市场监管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体制改革还是标准与能力建设,都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进程,比如,食品药品与部分商务服务领域的监管标准就低于国际标准。因此,需要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第一,统筹监管资源。从初步的实践看,综合性的市场监管与专业性的部门监管还难以统筹协调,难以形成合力。建议建立统一权威的市场监管协调机构,统筹监管资源,提升市场监管、尤其是特殊服务业领域监管的有效性。同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打造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与药品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
第二,明确职责权限。从现实情况看,市县难以有效履行药品监管职能。这就需要尽快理顺省级以下的药品监管机构职能。建议明确各级政府市场监管机构的事权和责权划分,尤其是要明确省级与省级以下市场监管机构的职权分配。例如,对高风险类食品药品的监管权责保留在省市场监管局,并在省级层面制定监管细则。
第三,强化监管队伍。我国经济转型尤其是服务业市场走向全面开放,对市场监管队伍及其监管能力建设提出较高要求。建议试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突出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政务官和事务官的两套管理制度;探索监管部门预算管理新模式,下放人事管理权,在预算约束的前提下允许监管部门自主聘任监管技术人才。【作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近日,山东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决定开展6个专项行动,通过22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近年来,改革红利的不断释放、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着民营经济稳步发展—— 锐意开拓,民营经济体量更大。
没错,今天,平均每9个浙江人就有一个是老板,每26个浙江人就拥有一家企业,民营经济是名副其实的浙江“招牌”。对比浙江,河南入选中国民企500强的企业一共15家,营业收入最多的一家是600多亿,差距一目了然。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激励着各地干部群众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这篇大文章,越写越精彩——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激励各地坚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记者邱超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近日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在13日海关总署公布的进出口数据中,我国民营企业给出的外贸成绩单格外突出。海关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10.66万亿元,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明显,外贸“稳定器”作用更加突出。
原标题: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抗击疫情评选表彰、三农等工作 王国生主持 尹弘出席 9月28日,河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河南省贯彻落实意见。
9月28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持续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决打好秋冬季疫情防控主动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意见》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贡献,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
(责编:谢倩、闫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