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新中国峥嵘岁月】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1979年,中共中央作出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决策。以创办经济特区为标志,中国的对外开放迈出了重要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创办经济特区的设想逐步形成。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广东省委负责人在向中央领导同志作汇报时,建议中央下放若干权力,允许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市、珠海市和重要侨乡汕头市开办出口加工区。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邓小平在与广东省委负责同志谈话时表示: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基础上,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省委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对外经济活动给予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
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出口特区”被正式改名为“经济特区”。同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这标志着中国的经济特区正式诞生了。
1984年1月24日至2月15日,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厦门三个经济特区,对特区建设的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为三个经济特区欣然挥笔题词。
经济特区取得的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光明日报》( 2019年10月12日 03版)
近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员工带薪休假制度,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
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带薪休假”20多年前已写入《劳动法》,随后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进行了具体规定。
产业是发展的根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中,专家学者们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深入解读。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毛同辉认为,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就要不断擦亮改革开放的初心。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抚今追昔,放眼未来,传递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特区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坚定决心。
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中,专家学者们围绕经济特区建立和发展的重大意义展开了深入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中,专家学者们围绕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解读。
今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特区精神、特区经验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在“经济特区40年@治理现代化”网络主题宣传活动中,专家学者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有关负责人就此展开了深入解读。
翻开深圳经济特区发展成绩单,2019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万元,比1985年增长31.6倍;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6%;建成公园超过1000个,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每一个数据背后都是人民群众沉甸甸的获得感,折射出人民底色和民生温度。深圳莲花山公园有一道远近闻名的人文风景:每逢周日清晨,很多市民就会自发汇集到莲花湖边纵情放歌——歌唱祖国繁荣,歌唱美好生活。
10月14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高度肯定了深圳等经济特区创造的辉煌成就,并对经济特区40年来积累的宝贵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明确提出,经济特区不仅要继续办下去,而且要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何建华认为,经济特区建设不单单是为了特区城市或者生活在特区城市里的人民的幸福生活。
” “兴办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国策的一个创举,40年艰苦奋斗,40年解放思想,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海内外观察中国改革开放,观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