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乌鲁木齐11月19日电(记者于涛)人民警察陈玉新抓捕歹徒时英勇牺牲的事迹一直在新疆石河子市长久传颂。每年这里的公安干警和人民群众都会来烈士陵园纪念这位英雄模范。
陈玉新,1960年出生,河南省淮阳县人,汉族。1979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82年退伍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当驾驶员。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大队任侦察员。199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1日凌晨,陈玉新奉命与战友一起执行抓捕盗窃团伙案犯的任务。到达案犯躲藏的住所后,陈玉新同志不顾生命危险,第一个冲进屋内,和战友们一道当场抓获3名案犯。
在对案犯进行搜身时,一名案犯突然拔出手枪向陈玉新开枪射击,子弹穿透他的腹部。面对负隅顽抗的案犯,陈玉新临危不惧,强忍剧痛,迅速举枪还击,案犯接着又向他开了一枪,他右臂中弹,手枪掉在地上。当看到案犯又举枪瞄准另一名民警时,他奋不顾身地扑向罪犯,竭力抢夺案犯的手枪,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案犯射向战友的两颗子弹。正在里屋搜查的战友闻声赶到,将案犯当场击毙。陈玉新却因身中四弹,流血过多,不幸壮烈牺牲。
陈玉新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立足本职,任劳任怨,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先后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600余起,亲自抓获犯罪分子10余人,多次受到嘉奖,曾荣立三等功一次。
石河子市公安局表示,在陈玉新身上,集中反映了人民警察对党、对祖国、对人民无限忠诚的革命精神,体现了捍卫法律、恪尽职守、勇于献身的大无畏英雄气概。陈玉新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职业风范,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忠诚党和国家、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20日 04版)
人民警察陈玉新抓捕歹徒时英勇牺牲的事迹一直在新疆石河子市长久传颂。在对案犯进行搜身时,一名案犯突然拔出手枪向陈玉新开枪射击,子弹穿透他的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