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3)下午15:00左右,车友石先生拨打了河南交通广播9601188新闻热线,反映了他遇到的烦心事。2019年11月29日,石先生驾驶豫AY0776货车往郑州市区送货,行至郑州市文化路东风路交叉口时,被郑州市交警五大队民警张健拦下,民警检查了石先生的驾驶证、行车证,未发现异常后,随后以石先生“未按照规定通行时间通行”罚款100元扣3分。
石先生表示,自己办理的有货车入市电子通行证,通行时间是0:00--7:00,9:00--17:30,20:00--23:59。以前都是按照这个时间段出车,都没有问题,为什么这次就不行呢?民警张建并没有解释,而是说“有问题可以去复议”。石先生原以为复议就可以消掉这个莫须有的违法处罚,不料吃了罚单的石先生因为车辆有违法记录,无法再开出入市电子通行证,没有电子通行证货车无法上路行驶,心如急焚的石先生立即赶到博颂路索凌路的郑州市交警五大队违法处理室申请复议,接待石先生的民警听完他的叙述后告诉石先生,“具体情况不太清楚,需要去找当事民警解决“。随后石先生寻找当事民警张建,张建却表示“确实是自己的疏忽,罚单开错了,可是下班的时间点已经到了,只能周一再处理。”经过一个难熬的周末,2019年12月1日一大早,石先生来到交警五大队法制室,接待的民警把处罚决定书收了回去,说需要层层向上报告才能给石先生撤掉这张罚单,但是无法确定什么时候能撤销这张开错了的罚单。
截止到12月3日下午石先生拨打河南交通广播新闻热线时,这张开错的罚单依然没有撤销。因为这张罚单石先生连续4天没办法出车干活,为了处理这件事儿,石先生前前后后跑了10多趟,打车费用都花了200多元,比罚金还多。他说自己就是想不通,为啥交警工作失误错开罚单,不能主动撤销,还在折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