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最近颇不宁静——
11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处罚决定书,暂停核发该单位记者证;
11月30日,原台长赵春涛因犯5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上述事端肇始于该台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一个被中央督导组盯上、最终获无期徒刑的“黑记者”。
苗迎春案庭审现场
从昨天开始,新版记者证换发工作在全国拉开帷幕。这意味着,记者们将陆续迎来大红色、喜庆感浓烈的“上岗许可证”。
然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被踩了急刹车。一周前,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2019年第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台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暂停核发记者证,责令其整改。
至于作出上述决定的原因,出版署给出了答案:该台未严格管理新闻记者和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致使驻中部记者站原站长苗迎春通过操纵舆论工具进行违法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组进驻内蒙古后,十分关注苗迎春案。后者已于今年7月,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呼和浩特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新版记者证封面
法院经审理查明,以苗迎春为首的9人有组织地通过操纵舆论工具、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获取经济利益,以暴力或者滥用新闻媒体监督权力的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他们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所辖区域的媒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除了通过搞工程敛财,苗迎春还把中部记者站当作“私人领地”,私藏枪支、弹药,违规雇用社会闲散和有前科劣迹人员充当打手,并且滥用媒体监督权,组织策划多起违法行为。
至于苗迎春的“保护伞”,其中之一便是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此人不但干涉对苗迎春的调查,主动出谋划策脱罪,还收受30万元,结成利益联盟。
赵春涛受审
此外,与该台某部主任肖某产生矛盾后,赵春涛为阻止举报,指使苗迎春非法调查。2018年1月,苗迎春纠集黑恶势力,将肖某殴打致轻伤二级。
苗迎春被判无期徒刑4个月后,11月30日,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赵春涛,获刑18年。
巴彦淖尔中院查明,赵春涛受贿317万余元;该台收受回扣124万余元,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为泄私愤,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阻挠、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从“无冕之王”到阶下囚,赵春涛、苗迎春等人的滑落轨迹再次明白无误地昭示了我国誓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的决心:黑恶不除,绝不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