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扰乱课堂秩序,老师可以对其进行教育。但在方式方法上应该是好好跟学生讲道理!
学生上课不听话,老师将其下体踢伤
近日,陕西榆林的一所小学发生了老师踢伤学生下体的事件。孩子父亲对媒体介绍说,小男孩七岁,可能是课堂不听话,被老师叫出来踢了一脚。小男孩很害怕,所以一直忍着疼,直到下午上课前去厕所,发现内裤上全是血,这才告诉老师。老师赶紧带着孩子去附近的医院检查,并通知了男孩的父母。医生说孩子只是包皮流血,没什么大问题。孩子父母不放心,又换了一家大医院检查,结论是包皮踢裂了2公分,因为下体发炎肿大,还不能手术。父母最担心的是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但医生并不敢保证。
孩子病还没治好,老师想拿六千来私了
孩子父母最气愤的是,老师带来了学校的某个领导,拿出六千块钱和一份协议想一次性解决。孩子父母不肯,医生也不敢保证后续有无问题。赔偿没谈拢,于是父母报警,事情也在网上发酵。从流传出来的截图看,老师对父母坚持报警,走司法程序,表示出了“公事公办”的态度,“法院处理完,划分责任后,一分不少给你”。
孩子父亲告诉记者,事后老师和校领导拿着六千元和协议书希望一次性处理。孩子父母很生气:“还在治疗,具体什么结果还不知道,不要说六千,就是六万、六十万也不带处理的。”
双方谈崩后,家长选择报警处理。
孩子父亲表示,孩子现在已做完手术,后续还需要手术费。将来会不会影响孩子正常发育,他们也非常担心。
当地教体局:已介入调查
目前当地教体局回复:“已介入调查,涉事教师已停职配合调查” 。
诚如家长所言
希望孩子没事!
否则赔再多钱
也换不回孩子的健康!
老师到底可以怎样惩戒学生,
向来是一个颇受争议的话题。
不过,就在近日,
教育部拟为教师惩戒权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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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司法部网站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众可于2019年12月22日前提出反馈意见。
图源:司法部官网
《规则》明确: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采取点名批评、适当增加运动要求、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等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01
教师可要求学生面壁反省
一般惩戒方面,《规则》提出,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根据学生违规违纪情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当场进行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运动要求;
(四)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的教室内站立或者面壁反省;
(五)暂扣学生用以违反纪律、扰乱秩序或者违规携带的物品;
(六)课后留校教导;
(七)学校校规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02
为教师体罚设限
不过,为避免过度体罚,《规则》也规定了禁止情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教育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行为;
(三)辱骂或者以带有歧视、侮辱的言行贬损等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四)因个人或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个人情绪或者好恶,恣意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惩戒;
(六)其他侵害学生基本权利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来源:新闻坊、看看新闻、长城网、新华社、司法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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