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昆明12月6日电(记者曾维)每年清明,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公安局都会组织新招录的民警与辅警,前往烈士陵园祭奠一位因公牺牲的“老所长”——杨志坚。23年前,他在抓捕罪犯时,为保护群众毅然扑向引爆手榴弹的罪犯,壮烈牺牲,年仅31岁。
杨志坚,壮族,1965年出生在云南开远一个农民家庭。1985年3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提任开远市公安局羊街派出所副所长,1992年因成绩显著,受红河州委、州政府嘉奖一次,被评为“先进个人”,1994年2月提任开远市公安局羊街派出所所长,并于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面对危险,英勇无畏的杨志坚习惯了冲锋在前。1996年11月29日中午,杨志坚与战友在执行任务返回途中发现一名歹徒正在寻衅滋事,引起多名群众围观。杨志坚立即上前制止,并依法传唤歹徒去派出所。此时,穷凶极恶的歹徒突然从腰间拔出一颗冒烟的手榴弹,准备扔向周围的群众。
为保护周围群众和战友的生命安全,千钧一发之际,杨志坚毫不犹豫地猛扑上去,紧紧抓住歹徒拿手榴弹的手,使其无法扔向群众。一声巨响,手榴弹爆炸了,歹徒当场被炸死,周围群众和战友们获救了,杨志坚却因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30多处受伤,被及时送往乡卫生院抢救,最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日15时40分壮烈牺牲。
那是杨志坚生命中最长的几秒,但也是在这几秒的时间里,他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为周遭群众建起了一座坚固的堡垒。
杨志坚壮烈牺牲的噩耗传开后,羊街乡和大庄乡的干部群众以及与他工作、战斗过的战友们全都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之中。12月6日,数千名自发组织的干部群众冒着严冬寒风,从数十里之外赶到殡仪馆,与忠于职守、无私无畏、为保护群众和战友生命安全而英勇牺牲的杨志坚进行遗体告别。
杨志坚爱岗敬业。针对辖区敌情、社情复杂的实际情况,他带领全体民警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和群防群治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严打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他先后参与破获刑事案件105起,查处治安案件506起,调解群众纠纷77起,为确保一方平安做出突出贡献,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
1997年5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追授杨志坚同志为烈士;1997年9月,公安部追授杨志坚同志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杨志坚牺牲时,儿子杨孟楠只有6岁,对父亲的记忆仅仅停留在“爸爸很忙,很少回家……”长大后,听妈妈讲,听爸爸的同事讲,父亲英勇无畏的警察形象便深深刻在了心里,这也激励着杨孟楠立志成为一名像父亲一样的警察。
2009年,杨孟楠被云南警官学院侦查学专业录取,毕业后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了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开远市公安局的一员。
今年是杨孟楠成为警察的第五个年头,如今的他,已在开远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的内勤岗位上逐渐成长为能独当一面的业务能手。“我是英模的儿子,不能给父亲丢脸!”他说。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7日 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