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7日晚10时许,作家陈岚通过微博发表对小凤雅事件的道歉声明。
该微博称,本道歉信已经过法院审核。

12月2日下午,眼癌去世女童家属起诉微博大V作家陈岚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宣判。
法院判令被告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驳回原告王太友的全部诉讼请求和杨美芹的其他诉讼请求。
作家陈岚去年在微博质疑眼疾女童小凤雅家属诈捐引发关注,12月2日下午,小凤雅家属诉陈岚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