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6日11:01 来源:民生频道
近日,朱女士在遛狗时爱狗跑丢。而几天后,朱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了自己的爱狗。朱女士便与对方进行沟通,然而第二天,对方带来的却不是朱女士的狗。为此,小莉联系了捡到小狗的人,对方表示自己已经将朱女士的狗卖掉了。律师表示,该行为已经构成不当得利,建议双方采取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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