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官方微博@南宁南湖警方 1月6日12:58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4日,我分局凤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不雅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流传,拍摄地疑为凤岭儿 童公园。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次日15时许,依法将两名涉案嫌疑人张某(女,20岁)和薛某(男,31岁)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19年12月31日晚19时许至20时许,该二人在凤岭儿童公园内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随后二人分别将照片和视频发到了各自的微信朋友圈传播。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张某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对薛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依法处行政拘留五日。
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官方微博@南宁南湖警方 1月6日12:58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4日,我分局凤岭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不雅照片和视频在网上流传,拍摄地疑为凤岭儿 童公园。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次日15时许,依法将两名涉案嫌疑人张某(女,20岁)和薛某(男,31岁)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