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 (记者 陈伟然)2月4日,郑州二七区一名患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据郑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调查,患者确诊前先后到过以下地方:
1月26日16:25至16:40,张仲景药房长江西路店购药,患者结账前后共四人结账,其中一人于16:32微信结账,未追踪到,其余三人均已追踪到;
1月27日9:45至10:42,南三环以北,长江路以南,兴华南街与淮南街之间的路段区域的水果店,由长江路自东向西返回小区;
1月28日10:36至10:50,亚星城市山水小区附近购买口罩,淮南街以西,兴华南街以东,长江路北侧路段的门面店或路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现请于同一时间段在上述地点活动的人员,立即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请第一时间联系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接受社区工作人员的居家隔离指导和管理,每天定时监测体温,不要外出。医学观察期限为同一时间段在上述地点离开后14天。
2、居家隔离期间一旦出现不适症状,请及时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和治疗。
3、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