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疫情防控摆在首要位置,出台一系列举措,作出全方位部署,严格管控野生动物,全面禁止相关交易。
全国31个省(区、市)林草部门闻令而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部署要求,紧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野生动物监管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实施最严厉的管控措施
1月21日,国家林草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1月25日,国家林草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围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紧急通知,决定从2月3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对全省所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管理。要求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督促养殖户做到消毒全覆盖,发现异常病、死野生动物,第一时间通知当地防疫部门,并配合完成无害化处理。要求各繁育经营场所建立封控隔离台账,详细记录动物异常、处置、检疫和上报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对全省2351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封控管理,逐个核查2945个养殖单位的动物种类、存栏和近3个月的流向,严格执行人工繁育场所与野生动物密切接触人员健康状况汇报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各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暂停审批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全面禁止人工繁育场所野生动物转运、出售。全省16个市(州)37处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场所全部关闭,各类自然保护地暂停对游客开放。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自1月23日起启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日报制度。封控隔离全省所有人工繁育场所的野生动物,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严禁展示展演野生动物,除科学研究和疫情防控需要外,停止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等事项的行政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林草部门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管控的全链条无缝隙监管。除疫情防控科学研究、疫源疾病监测外,全区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
陕西省林业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排查,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暂停自然保护地和动植物园对外开放,严控人员进出。各地市场监管、公安、卫健、林业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对涉及野生动物繁育、加工、销售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巡查检查。
安徽省林业局对野生动物实施点、线、面全方位监管。“点”上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为重点,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以各类经营场所为重点,全面加强监管。“线”上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作用,严厉查处非法贩运野生动物行为。“面”上组织基层林业站、各级林长、护林员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实施网格化巡护巡查。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紧急通知,要求拉网式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各市(州)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暂停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审批,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贵州省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野生动物繁育与经营利用管控,全面排查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并实施封控隔离,疫情解除前暂停野生动物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展演、临时性观赏展演,暂停陆生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审批和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对餐饮饭店、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查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河南省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立即启动野生动物驯养调查,督促人工繁育单位做好卫生消毒和疫病防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坚决打击乱捕滥猎、非法经营利用和运输、买卖、驯养野生动物等行为。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对辖区内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和经营场所进行疫情排查,向养殖户发放禁止交易公告和宣传资料,开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清洁、消毒、封控隔离、疫病防控等工作,对展示展演单位及场所的野生动物实施隔离。暂停办理调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对全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进行排查。在人工繁育场所外醒目位置张贴封控隔离告示,在外围设立封控隔离警戒线。加强对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制品的封存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易。除必要的监管、日常管理和饲养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或接近人工繁育场所。保持人工繁育场所卫生清洁、物品设备规范有序,坚持每天进行全面消毒。加强对暂无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疫情解除前所有人工繁育场不得调入、调出野生动物。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对已封控隔离的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加强后续监督巡查,确保野生动物不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做好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安全保障,采取现场、电话、视频等创新方式加大监管频次力度。做好人工繁育场所及其周边公共区域的防疫消毒,督促指导做好动物防疫。严密关注野外和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及疫病发生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按规定做好样品采集送检和患病、死亡个体的无害化处置。
江苏省林业局组织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各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个排查,宣传告知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和防控形势知识,要求做好隔离、防疫措施,禁止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目前,全省534个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都明确了防控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实时监管繁育场所的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
山东省提出,疫情解除前,除疫病研究、疫情防控等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外,各地一律暂停野生动物猎捕活动,一律暂停受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一律暂停和禁止野生动物展演活动,一律封控隔离人工繁育场所的陆生野生动物,全力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违法犯罪行为。做好人工繁育场所的陆生野生动物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级林草部门对辖区内现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排查、登记、整改、上报,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并监督做好防疫、检疫、日常消毒等工作。暂停所有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实施。关闭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参观展演场所。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商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协助,推送禁止非法猎捕、贩卖、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手机短信宣传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各地市的野生动物交易场所监管、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展示展演场所,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1月26日,国家林草局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决定自1月26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福建省坚持野生动物保护顶格执法,组织林业执法人员会同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每天安排1万多名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餐饮酒楼等重点经营场所实行不间断巡查、突击检查和盯守,坚决斩断从非法猎捕、运输交易到加工食用的利益链条。目前,福建省贩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已得到全面清理,未发现新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对疫情发生前贮存野生动物的不法分子,已引导其投案自首、主动销毁非法贮存的野生动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从1月22日起,暂停涉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审批及实施,禁止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和转运。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组织开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行为集中清查活动,清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农贸市场、花鸟市场、生活超市等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场所。1月31日-4月30日,广西将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江西省林业局组织各级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定期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巡查排查,确保所有野生动物停止交易转运。积极协助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花鸟市场及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高频次专项检查和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疫期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销售野生动物行为。
海南省林业局要求各市、县林业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运输、贩卖、销售的专项整治,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等进行全面检查,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成立打击野生动物交易暗访工作小组,对各类人工繁育及经营场所进行暗访。1月22日起,海南全面暂停蛇、竹鼠、獾、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出省运输审批。
重庆市林业局全面停止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行政审批,对已经取得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的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消毒和检疫防范,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全市林业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清理并拆除与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加工食用相关的广告牌、横幅等标识标牌。
2月7日,浙江省林业局下发通知,要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野生动物经营利用、人工繁育方面的违法行为和非法猎捕行为。为深化联防联控机制,浙江省林业局还联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同发布《关于严厉惩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服务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
1月22日-2月8日,全国各地林草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17289人次,出动车辆39233台次,清查整治市场、餐馆饭店等经营场所146979处,检查人工繁育场所70261处,办理野生动物违法案件298起,收缴非法工具939件,收缴野生动物22715头(只),收缴封存野生动物制品598.1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