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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财政是一支重要的力量!(二十七)

2020年02月25日21:38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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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 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就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做好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保支出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各省份要继续保障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的实际,分配污染防治资金时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给予积极支持,切实保障好这些地区污染防治资金需要,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资金使用要聚焦重点支出方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资金要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可支持废物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处置效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优化资金安排程序。对已经安排下达的污染防治资金,可根据疫情实际需求,在现有规定范围内做适当调整,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对疫情防控重点环保项目,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备案。

  四、抓紧推动项目实施。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确定不能按时执行的,可予以合理顺延。

  五、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级财政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切实加强相关污染防治资金管理,避免出现不按规定调整资金使用问题。各省份要加强对市县的指导,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做好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应对、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发挥财政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要作用。

  各地财政

  湖北省财政厅:简化疫情防控期间资产审批程序

  湖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省财政系统积极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精神,进一步简化资产审批程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明确,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在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配置、统筹调配的救治器械、医药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按照审批权限需报财政部门审批的,可由主管部门审批后直接实施,留存相关依据、资料,待疫情结束后统一报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压实疫情防控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协同做好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严禁“搭便车”使用各类资金超标准装修改造或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资产,要定期对疫情防控资产进行盘点,确保手续完备、凭证齐全、流向清晰,做到高效节约、物尽其用,防止损失和浪费。

  吉林省财政厅:对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的房租

  日前,吉林省财政厅就中小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中涉及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有关工作事项下发通知。

  租金减免起止时间。从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之日起,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原则上承租方应于2020年4月底前完成书面递交减免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简化审批程序。符合规定的出租单位,减免房租事项经主管部门核准即可(如出租单位本身为主管部门,则由出租单位自行核准),无需财政部门审批。具体操作上,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承租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原租赁合同等),经出租单位确认后,双方签订减免协议,并由出租单位主管部门核准。租金减免额度,视实际情况,由出租双方协商确定。

  优化减免方式。对未支付租金的中小企业,直接扣减减免额度,及时支付租金余额。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承租双方协商确定。对已支付租金的中小企业,出租单位将租金收入已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由出租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直接进行返还;出租单位租金已上缴国库的,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可以在下年度租金中予以扣减或报省财政厅办理资金退库手续。对于财政拨款单位,减免租金额度不影响下年度部门预算资金安排。

  江苏省财政厅: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统筹使用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使用各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重点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倾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和设备,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已提前下达的各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除学生资助经费外),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省财政厅、教育厅在分配下达2020年教育资金时,将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学校倾斜。

  加大保障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全面谋划部署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还款救助。

  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防疫期政策跟踪及分析研判。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维护师生员工安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通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同时,要兼顾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支持和指导,密切跟踪经费保障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安徽省财政厅: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财政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2月9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召开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后,积极督促和会商各地各有关部门抓紧落实中央专项再贷款政策。据统计,截至2月20日,安徽省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专项再贷款80笔、金额66749万元,服务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35户,其中:9家全国性银行放贷64笔、金额60069万元、服务企业22户;3家地方性银行放贷16笔、金额6680万元、服务企业13户,有效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山东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支持做好农产品产供运销。要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统筹利用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将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择优选取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据“品种+供应量”清单给予奖补,最高可补助项目2019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0%,冷链物流监控设备及系统购置(改造)项目可全额支持。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物资的流通企业,依据“品种+任务”清单给予补助,其中,省内调运补助物流成本的30%,跨省调运的提高至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自2020年起,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督促各县(市、区)财政抓紧兑付落实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落实财政贷款贴息政策。各县于2月底前兑付生猪养殖、屠宰企业2019年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省农担公司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新增政策性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

  加强农业保险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农业大灾保险和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放开生猪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范围,对有意愿开展的市县做到“应保尽保”。支持地方开发特色保险产品,省财政按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50%-60%给予奖补支持。

  减轻农业企业税收负担。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农业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广东省财政厅:多举措支持和推动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中央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

  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灵活运用贴息等手段,省财政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对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视情展期1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统筹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贷款企业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服务。鼓励市县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等重点支持,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全省各级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畜禽水产养殖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

  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四险一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四川省财政厅:“真金白银”助力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四川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人行成都分行和四川银保监局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重要医用物资及原辅材料生产企业、重要设备制造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等重点保障企业,承担保供任务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再贷款支持的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及感染新冠肺炎的创业个人,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风险补助等方式,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通知》明确,按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助等三种方式对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申报审核程序进行分类,涉及国家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贴息、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再贷款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费用补贴、中小企业贷款损失补助、应急转贷损失补助等7项内容。

  在贴息方面,《通知》明确,对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实际获贷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骨干商贸流通企业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对再贷款支持的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按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金融机构展期的借款人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在担保费用补贴方面,对融资担保机构单户金额1000万元以内且年化担保费率不高于2%的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按疫情防控期间折算担保金额的1%给予补贴;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在疫情防控期内发生的“零收费”再担保业务,按疫情防控期间折算再担保金额的2.5‰给予补贴。

  在风险补助方面,对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期内为四川中小企业提供续贷支持造成贷款损失的,按贷款损失额的一定比例、单户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给予损失分担;对市县应急转贷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在疫情防控期内产生的损失省财政按市县政府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补助。

  重庆市财政局: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细则

  日前,重庆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就哪些中小微企业能够享受贷款贴息、贴息金额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通知要求,今年2月4日至6月30日企业经营产生的贷款利息,按不超过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具体以今年1月一年期贷款基础利率为准,原则上每户企业贴息金额不超过30万元。

  通知要求,3月底前,区县主管部门制发通知,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和政策答疑;7月10日前,企业将贴息申报表等材料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区县相关部门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月31日前汇总报市级主管部门再审;8月20日前,市级主管部门批复下达贴息项目文件,市财政下达预算文件;8月31日前,区县财政会同主管部门将贴息资金拨付企业。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切实受益,通知还要求,主管部门不得将最近一年被列入“信用重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企业纳入贴息范围,委托中介机构审核的费用也不得交给企业承担。此外,同一企业不得将同一笔贷款利息多头重复申报,疫情期间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

  厦门市财政局:发布第一批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免税单位名单

  为支持疫情防控,落实好相关税收政策,厦门市财政局会同市卫建委、市工信局研究确定了第一批进口免税单位名单,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口的防疫物资免征进口关税。

  此次进口免税防疫物质主要包括口罩、额温枪、测温仪、隔离衣、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罩、手套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这些急需的医疗防护等物资进口,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安徽省阜阳市财政局:多条战线齐发力 疫情防控显担当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阜阳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全体干部勇于作为,多条战线同时发力,财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政策制度落实中尽心尽责。积极会商发改、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重点企业资金支持等政策文件,多举措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在资金支付通道上提高效率。制定财政资金紧急支付应急预案,加强与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协同配合,共搭建资金支付清算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简化疫情防控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确保疫情防控资金第一时间支付到位。截至2月19日,全市共支付疫情防控资金15700万元。

  在基层防控最前沿勇于担当。积极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选派21名党员干部到社区一线;抽调4名党员干部到企业,督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情况;72名党员先后对接驰援单位驻地社区党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脱贫攻坚战场上共抗疫情。帮扶干部在基层疫情防控期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紧密配合村两委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政策宣传、卡点值班、入户走访,关心关注被隔离群众的生活状况,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自身防控阵线内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管制,设立外来人员接待室,坚持每日三次体温检测;强化环境卫生整治,组织物业部门和科室单位,联合开展办公场所清理整治。先后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连续发布5期疫情防控告知书。

  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四项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地落实

  山东省临沂市财政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财税政策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狠抓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坚决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财税优惠政策汇编。为了便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和学习政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的财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和摘编,共涉及财政政策31项,税收政策26项,每项政策都按享受主体、优惠内容、政策依据进行解读,根据政策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制定疫情防控财政政策落实实施细则。为了将省政府和市政府出台的系列疫情防控政策中涉及财政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及时印发了贯彻落实鲁市政府系列政策文件、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相关财政政策实施细则。对涉及财政的18项具体政策,逐一明确了政策内容、享受途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员。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灵活运用各级财税部门网站、财税部门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微信群和QQ群、办税服务厅及相关媒体,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同时,要求各级财税部门深入企业加强政策应用辅导,主动上门服务,面对面了解需求,点对点解决问题,使符合税费优惠政策的企业都能够了解熟悉政策内容,明白操作流程,实现税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狠抓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落实。会同税务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做好工作对接、辅导提醒和统筹联动。对符合税费减免、延期缴纳、留抵退税条件的中小企业,要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对工作不重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为了及时了解政策实施成效情况及存在问题,还建立了疫情期间政策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截至2月21日,全市已有26户企业享受了税收减免政策,共减免税收154.7万元;有52户企业办理了缓缴税款,共缓交税款911.99万元。

  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支部书记甘做社区“菜贩子”

  2020年2月18日,是湖北省宜昌市实行最严格城市封闭管理的第一天 ,宜昌市财政局第二党支部书记邱卫斌,从坚守了12天的社区值守点“转岗”了一一配合网格员给封闭小区内居民配送物资,开展心理疏导和矛盾排查化解。

  “我愉快地接受了,本以为这份工作更简单了,还偷偷地开心,谁知千条线一根针,真叫一个麻烦,头都大了",他笑笑说。一大早,社区临时党支部开会,特别强调了为居民订购生活物资是确保社区顺利实施封闭管理的基础,必须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医疗药品等要求,维护和谐安宁稳定的局面。

  他参加联防联控的环城东路社区位于西陵区中心地段,有2340户、4650名常住人口,共有7个出入口与四条主干道相通,60余栋楼房均不超过8层,各自独立管理,是一个典型的老旧杂居小区。今天,他的任务是配合10号网格员,负责两个相对独立的老旧杂居小区内76户居民的物资配送。

  紧急与10号网格员对接,网格员安排他在微信群接收订单和货款,当日15点报出订货统计单。清楚工作内容,立即进入微信群工作模式,为方便居民联系和了解自已的主要职责,改微信名为“菜贩子”。

  根据社区统一安排,今天生活用品的登记时间从13点至15点,原以为很简单,却不曾想从中午1点断断续续忙到晚上9点半、共发微信300余条、转了3次账后才完成了今天为居民预订物资的工作。订货只是配送工作的开始,后面还有清收、验货、送达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细致和耐心才能更好地完成,才能让居民安心"宅"在家里,才能协力支持宜昌打赢这场防疫防控攻坚战。

  湖北省京山市财政局:在疫情防控中践行使命担当

  春节以来,湖北省京山市财政局全体干部勇做守护者,在疫情防控中践行使命担当,涌现了一批感人事迹。

  “你们坚守岗位,值守我来”——这已经是预算股黄元平股长一周内第三次值守了,上午值守完,下午还要去入户摸排。预算股同事担心他的身体,劝他休息一下,代替他去值守,黄元平股长说到“你们坚守岗位,做好资金保障,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就是最大的贡献,我多值守几天不要紧。”为了建立疫情防控资金绿色通道,财政局预算、社保、国库多个部门24小时待命,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局长陈书浩多次强调,特殊时期,实行战时纪律,绝不能因资金滞拨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决不能因任何原因脱离岗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党员要冲锋在前,坚决把党旗插在防疫一线上。

  “有你们在,我们心安”——南河二桥值守点是财政局6处值守点中最关键的一处,也是进入城区主通道之一。财政局以“三班倒”形式进行24小时值守。每到深夜,二桥平价超市老板就会给值守人员送来热饮和宵夜,值守干部多次表示要给钱,超市老板激动地说到“哪能收你们的钱,有你们在这里值守我们就心安,你们就是我们的守护神。”朴实的话语,让值守人员心里暖暖的,更加深切地懂得了值守的意义,更加明白,身为党员面对疫情就应该挺身在前。

  “我们一家已经一个多月没有一起吃过饭了”——局总会计师毛永军既要参与市防疫指挥部物资采购工作,还要负责局驻村工作,在确保后勤保障物资不掉线同时还要保证包联村三口堰村和贫困户在疫情防控中不掉队。他妻子在市人民医院一线战斗,儿子在重症患者集中区市中医院工作,每天只有通过微信互报平安,他笑称到“当我们一家能安稳坐在一起吃个饭,那就说明疫情防控战打赢了。”在财政局还有很多这样的“夫妻档”、“父女档”战斗在一线上,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坚守奉献着。

  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战斗中,财政人不惧风险,勇往直前,相信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文章关键词:疫情防控 冷链物流 财政金融支持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责编: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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