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的集中医学观察工作,现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0年3月31日
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
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对于原则上需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判定标准者,可提前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
一、采样和检测程序
医学观察第三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第五天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和血清标本,并在24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
二、结果判定标准
(一)两次核酸检测阴性且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阴性者,集中隔离满7天后可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
(二)任意一次核酸检测阳性或血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
三、其他
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者,应当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解读《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
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的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本实验室检测方案针对原则上需要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二是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判定标准者,可提前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三是明确了采样、检测程序以及结果判定标准,并强调对于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者,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2日0时-24时,河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无新增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11月4日,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的通知》。
10月2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4例(内蒙古8例,上海6例,广东3例,天津2例,江苏2例,北京1例,福建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23例(均在新疆);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近日,黑龙江鸡西“酸汤子”中毒事件引发关注。据红星新闻,“酸汤子”中毒事件唯一幸存者李女士已于19日中午去世。该中毒事件已致9人死亡。
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2日)已经派出工作组,赴青岛指导当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9月4日通报,9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5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广东13例,上海5例,广西2例,陕西2例,天津1例,福建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9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1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陕西6例,广东3例,四川2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9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4例,广东2例,辽宁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8月31日通报,8月3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7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6例,天津5例,福建2例,山西1例,浙江1例,广东1例,陕西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7月19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例(四川3例,内蒙古1例,山东1例),本土病例17例(均在新疆);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