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刘志强)记者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自2018年8月启动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以来,中央企业所属“双百企业”聚焦重点目标任务,推动综合性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截至去年末,累计改革任务完成率达55.14%。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41.55%的央企所属“双百企业”在本级层面开展了混改,其中非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1/3的占53.49%;62.65%的央企所属“双百企业”在子企业层面开展了混改。
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央企所属“双百企业”在本级层面和子企业层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比例分别达到45.91%和45.14%,开展职业经理人选聘的比例分别达到22.18%和33.07%。
“双百行动”选取了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2018年8月,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实施了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先后选取400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 “双百企业”持续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制度,以业绩为导向科学评价不同岗位员工贡献。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此次印发的《通知》,有助于“双百企业”打通堵点、解决难题,“这九条力求每一条都是‘干货’,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完善激励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的迫切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2日发布消息,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九条针对性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打通改革堵点。
其中包括,“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
其中包括,“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