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6日电(记者 杜燕飞)近日,银保监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维护企业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了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自2020年6月1日开始实施。
《通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以融资各环节为主线,以是否提高融资综合成本为标准,同时考虑信贷资金供给侧和需求侧,对信贷、助贷、增信和考核环节收费行为及收费管理作了规范,强化了内部管控、外部监督与激励的作用。《通知》要求银行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记者梳理发现,《通知》把出台新措施、细化旧政策、系统化原禁令三者并举,适用于各类型企业,同时充分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
具体来看,《通知》共6部分2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至四部分明确不同融资环节要求。信贷环节,取消部分涉企收费,细化严禁贷存挂钩和严禁强制捆绑销售等现有规定,鼓励银行提前开展信贷审核。助贷环节,要求银行明确自身收费事项,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管理,评估合作机构收费情况。增信环节,要求银行合理引入增信安排,从银行独立承担、企业与银行共同承担、企业独立承担三个角度,对信贷融资相关费用承担主体和方式等提出要求。考核环节,对银行资金定价管理、信用评级和拨备计提等影响融资成本因素提出要求,并要求绩效考核取消不当激励。
第五部分规范与收费相关的内控与监督。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完善融资收费管理制度,规范分支机构和员工行为,严格收费系统管理,加强内部审计,充分披露服务信息。
第六部分提出发挥跨部门监督合力,并给予正向激励。包括推动深化产融合作,加强企业和项目白名单管理,完善违规收费举报查处机制;对国有控股机构经营绩效考核给予合理评价;在流动性、资产证券化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强行业自律。同时,对融入低成本资金而套利的企业,严格加以约束。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发热诊室应当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发热患者。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张云 摄 《通知》指出,2016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总的看,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得到了有力保障。
12月8日0时至6时,四川省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7日,勐[měng]腊发布官方微信消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知,勐腊县所有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等全部关停。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将实施,民政部出台相关通知对婚姻登记程序作出调整。王金华介绍,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通知》要求,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记者12月1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实施“六严禁”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以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执行更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校园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风险加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谋划寒假和春季开学安排,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