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就在今天,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上海二中院已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朱晓东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朱晓东与杨俪萍登记结婚,后共同居住于上海市虹口区某小区。案发前,二人因故产生矛盾。朱晓东先后购买了《死亡解剖台》等书籍和冰柜,并从工作单位离职。其间,杨俪萍亦以陪同朱晓东赴香港培训为由提出辞职,并于2016年10月14日正式离职。同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与杨俪萍发生争执,用手扼掐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死亡。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用被套包裹,藏于家中阳台冰柜内。当日上午,朱晓东将杨俪萍支付宝账户中的人民币4.5万元转至自己账户,并在之后数月内大肆挥霍其与杨俪萍的钱财用于旅游、消费。2017年2月1日,朱晓东将其杀害杨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投案。
2018年8月23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晓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晓东不服,提出上诉。
2019年7月5日,上海高院二审认为,朱晓东有预谋地杀人,在杀害杨俪萍后的三个多月时间内,一直将杨俪萍尸体藏于家中其购买的冰柜内,期间朱晓东用杨俪萍的手机不断发微信、短信给杨的亲友,长期进行欺瞒;杀害杨俪萍后,当即将杨俪萍支付宝账户内的人民币4.5万元转入自己账户,又用杨俪萍的信用卡透支人民币10余万元,供自己到韩国、海南、南京各地旅游、挥霍;还用杨俪萍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与异性约会。朱晓东的所作所为,反映了其自私、冷漠已经远远突破了人性的底线。朱晓东虽投案自首,但始终否认自己有预谋地杀人,未真诚认罪、悔罪,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对朱晓东的死刑判决。
上海二中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朱晓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派员到执行现场监督。
案件回顾
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于虹口区。 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 2017年2月1日,朱晓东将其杀害杨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害杨的犯罪事实。 2018年8月23日上午,上海虹口“杀妻藏尸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自首不从轻。期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不予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2018年12月13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上诉一案(“杀妻藏尸案”)。 来源:映象网综合上海二中院 澎湃新闻等
2019年7月5日,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对朱晓东的死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