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雯已经结婚了,但在2017年底时又与阿亮确认了恋爱关系。且一开始,阿雯向阿亮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
2019年6月,阿雯生下了孩子小宝。孩子出生时,阿亮知道了阿雯已婚,就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亲子鉴定。经鉴定,阿亮是小宝的亲生父亲。
小宝出生后,阿雯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但阿亮也舍不得断绝联系,两人约定,小宝跟阿雯和她老公生活,阿亮随时可以私下探望孩子。
但没过多久,阿雯突然将阿亮拉黑,并三番五次拒绝阿亮的探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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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见到小宝,2020年1月,阿亮一纸诉状将阿雯告上法院,要求阿雯确认自己享有的探望权,允许每月可以探望小宝4次。
接到这个案子后,为了顺利解决该类涉及未成年人的探望纠纷,贯彻审执兼顾,法官在审理前邀请了区妇联工作人员也参与进来。
庭审中,阿雯反应激烈,她认为阿亮的探望要求过于频繁,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又会影响到自己的婚姻关系。
因双方就探望次数、方式及地点均存在较大分歧,庭审中无法达成一致。
这一切都被萧山区妇联干部看在眼里。庭审后,法官与妇联干部商讨案情,组织阿亮和阿雯进行调解。
一方面,法官耐心分析,向两人阐明其所生育子女虽属于非婚生子女,但不影响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面,妇联干部反复疏导,结合往日工作经验和感悟,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最终,阿亮和阿雯达成了探望权行使的方案,即阿亮每月可以探望孩子一次。双方向法官和参与调解的妇联干部表达了谢意,均表示将严格按协议履行。
“该案的顺利了结,既是对我区现有的家事诉调‘六大员’工作机制的成功运用,也是对即将建立的家庭成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联合干预制度的先行先试。”法官表示。
近日,萧山法院联合萧山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和团区委出台《关于建立家庭成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联合干预制度的意见》,着力解决线索发现难的问题,重点关注家庭关系修复、对受侵害未成年人开展救助等后续工作,从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监护评估、救助安置、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这样既可以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自身优势,解决家庭成员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又可以有效预防和依法严惩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