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在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技术组组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青海师范大学校长史培军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权威解读。
史培军表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将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为我国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一
总体思路
过去一年多来,应急管理部论证编制了普查相关方案,明确了三个基本目标: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01
聚焦自然灾害风险
基本要素的底数调查
主要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
自然灾害孕灾、致灾要素的底数,即孕育和导致主要自然灾害发生、发展的基本因素。
重要承灾体的底数,即可能承受自然灾害打击的对象的情况,人口、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资源与环境等,都是需要调查的对象。
历史自然灾害的底数,即历史上已发生的自然灾害情况。
02
全面调查和评估各地
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主要评估各级政府、社会和基层三方面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政府的能力体现在自然灾害管理队伍状况、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主要自然灾害防治工程情况等方面。
社会的能力体现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相关企业参与到防灾减灾救灾的情况。
基层的能力体现在乡镇和社区自然灾害管理队伍、相关物资保障、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还包括居民的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等。
03
客观反映全国各地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风险评估过程中需要先开展危险性评估、暴露性评估、脆弱性评估等,反映出构成风险的各要素的情况,进而反映出全国各地自然灾害风险的大小、发展的趋势、空间的格局和相对的位置等。
二
技术路线
1、对涉及自然灾害风险的各要素进行专项平行调查。
2、在专项平行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分析评估工作。
3、在各要素评估的基础上,从单灾种高危险性、承灾体高暴露性、减灾能力薄弱、历史自然灾害高发群发链发等方面,进行识别和评估,实施分区分级分类管理。
4、在上述三部分的基础上,开展单灾种风险评估,形成单灾种的防治区划。
5、在单灾种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多灾种综合和区域承灾体综合,形成综合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综合风险区划,编制综合防治区划。
三
技术特点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覆盖的灾害种类多、涉及部门多、成果形式多、任务综合性极强,因而在技术上进行了全面统筹和攻关。
01
综合运用多样化的
技术手段保障任务实施
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站点观测、问卷调查、资料调查、统计分析、建模仿真、地图绘制、抽查核查等多样化的手段综合运用。
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充分应用。
02
内外业一体化技术
同步开展
主要自然灾害孕灾致灾调查中,内业的数据整理、遥感解译与外业的工程勘探、实地踏勘等有机结合;
承灾体调查中内业的建筑物轮廓勾绘与外业的灾害属性调查相互衔接;
历史自然灾害调查中,内业的数据资料分析与外业的实地核验交叉进行;
减灾资源调查中,内业的统计分析与外业的问卷调查同步推进。
03
自然要素与社会属性兼顾
既考虑自然灾害孕育发生的自然要素,也考虑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影响的社会属性;
既调查和评估自然要素的客观规律,也调查和评估诸如减灾能力等社会属性的现实现状。
制片人丨温露
主编丨王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简称《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