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国安法刊宪公布实施,香港终于结束了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长期“不设防”的状态,迎来由乱到治、重返正轨的重要历史阶段。蒙尘已久的“东方之珠”终于重放璀璨!
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法治秩序是香港发展的前提。此前,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出现“短板”,导致在应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时力不从心。特别是“修例风波”中,香港法治成为被践踏牺牲的对象,“港独”“黑暴”“揽炒”无底线破坏社会秩序;社会仇恨、撕裂与暴力倾向不断恶化,个人自由与生命安全受到威胁,香港法治与安全的国际声誉被严重损害。过去一年香港之乱局充分表明,国家安全得不到维护,香港法治得不到完善,繁荣稳定就无从谈起。维护香港国家安全重在依法治港。
香港国安法及时出台,可谓众望所归。此法切实回应香港社会最大多数的诉求与期盼,从“一国两制”顶层制度设计出发,对香港的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个人安全提供了最基础性保护,也为维护香港法治根基提供了有力保障。
纵览整个立法程序,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要求,注重听取各方面意见特别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方面的意见。最终出台的香港国安法体现了最大程度信任依靠特别行政区,最大程度保护人权,最大程度兼顾普通法的特点,最大程度保证法律有效实施。
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要使香港国安法发挥实效,关键是建立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国安法通过后,香港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相继表态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国安法实施后,面对有示威者不顾警方反对仍在铜锣湾和湾仔一带进行非法集结,香港警方果断执法,约370人被捕,其中10人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一名刺伤警察的暴徒企图连夜逃亡,最终在机场被警方抓获。香港市民闻讯拍手称快、全力撑警。今天(2日),香港国安法的执行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国务院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秘书长和入境事务处处长。可以预见,随着香港国安法的施行和执行机制的逐步落实,必将有力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外来干涉,为香港创造更加安全、稳定、和谐、便利的社会环境。
“国安,港安,家安。”国安法已经成为香港发展的“守护神”。我们坚信,有中央坚定支持,有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广泛拥护,在国安法的护佑下,饱经沧桑的香港一定能创造新的发展奇迹!
专家指出,这一重要决定充分考虑了香港疫情形势和立法会运作实际情况,彰显中央依法治港、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原则,合宪合法合理,符合香港社会长远发展利益。专家指出,当前香港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立法会选举,必然影响香港民众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8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的议案》,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职至少一年。建制派议员表示,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运作作出决定,解决未来一年立法会真空期的宪制问题。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本地自行立法保护国家安全,是权力授予,也是义务设定,更是与高度自治相称的高度信任。香港国安法中的特别管辖权及特首指派法官制度是创新性制度,但也是可能引起一定争议甚至误解的制度。
林郑月娥说,根据“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自由经济和信誉良好的法律制度依旧健全,资金自由流动、进出香港畅通无阻。林郑月娥强调,香港有决心战胜在过去一年损害经济及造成社会动荡的政治、社会和疫情危机。
“这一制度安排,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将有效地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在昨晚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张业遂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7月1日,是香港各界人士纪念香港回归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喜庆日子。强烈谴责极端暴力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到底,这是所有爱国爱港人士的共同心声,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