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名门俏江南二期:“镂空”变“公摊” 不补钱不办证
映象网大象陪办记者
近日,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名门俏江南二期业主李先生向映象网大象陪办求助,称开发商将其所购房屋主体镂空部分搭上铁皮算公摊,不补交增加的公摊房款不予办理房产证,希望大象陪办记者关注此事。
投诉:赠送的房屋部分被改成“公摊” 还要另收费
8月3日下午,映象网记者来到位于黄浦江路的名门俏江南二期小区,在业主的指引下进行实地调查。
在22号楼2楼西户,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位于电梯与他家入户中间靠窗处原本是挑空(镂空)部分,现已被开发商用铁板封了起来,经测量面积约3平米,李先生说:“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宣传的这块挑空是赠送的,现在突然又让交1.5平方米的钱,不然不给办理房产证。”
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合同显示,该商品房为名门俏江南二期养生养老社区22号楼东1单元2层东2户,预测建筑面积共130.43平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10.7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9.73平方米。价款为每平方米3880元,按此计算,李先生需要再付购房款5820元。
在该项目18号楼,1单元2楼业主邢先生要求记者去楼上查看,在该楼所有楼层的“挑空”也都“变身”为公摊,面积也比22号楼稍大,经测量面积约4平米。邢先生告诉记者,他家购买的住房面积108平米,现在开发商又要求他补交2.67平米的购房款。该楼2单元1楼的业主王女士则被要求补交2.98平米的购房款。
为证明当初开发商承诺的挑空为赠送部分,另外一位业主向记者发来一张宣传彩页,该彩页为约126.12平方米的户型图,彩页显示,电梯上方为入户花园,再向上的一块空间上写着“挑空赠送”字样,落款为今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先生告诉记者,宣传彩页上写着“挑空赠送”的那块就是现在用铁皮封起计算公摊面积的部分。
开发商:已完善变更手续分摊合法
8月4日上午,记者就业主反映的问题电话采访了名门俏江南二期项目售楼部赵姓经理。
赵经理告诉记者,业主反映的“挑空部分”实为“镂空部分”。业主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该部分存在安全隐患,为了回应业主的隐忧,对此进行了设计变更,经报监管部门批准后才进行钢构施工,施工工艺是没有问题的,他们也在跟业主耐心解释,是合情合规合法的。
规划局:曾有业主代表联合申请 已按照程序同意变更
记者在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办公室了解到,2019年,名门俏江南二期业主代表联合申请封闭楼层的镂空部位,以此减少安全隐患。
该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划局根据原来批准的工程图和工程面积进行了核对,加上申请封闭的镂空部分仍在原来批准的工程证的范围之内,按照程序同意了变更申请,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19-01”号变更申请书,内容显示,楼步梯间西侧通风井钢结构打顶,钢结构层使用材料为热镀锌角钢、热镀锌方管和轻钢层板,上面铺双间距钢筋,面层为C25砼。
业主:开发商未告知 对于镂空变更全然不知
对此业主李先生表示:“小区大多数业主对于镂空变更全然不知。开发商变更并没有书面或电话等其他形式通知告知业主,直到交房前才告知需要补所谓的面积差。有些提前收房的业主,也是在收房以后六月中下旬才被告知需要补钱的。”
与此同时,投诉业主对“镂空”部分变更改建后需要另缴纳公摊费也提出了质疑。
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鹤壁市城建局测绘大队队长王璞。王璞表示这种情况很正常,原来的镂空部分是不计入面积的,但改建以后,按照测量规范要计入建筑面积。“那一块属于楼梯的前室,要计入公摊的,现在的高层楼梯都要设置前室的,原来的短,现在延长了。”
律师: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设计需要举行听证
针对上述问题,河南千嘉律师事务所李青伟律师表示,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的,必须经过业主的同意,而规划部门批准变更设计的,也需要举行听证,如果没有履行法定的程序,即便开发商变更设计经过规划部门批准也是违法的。业主是否承担公摊面积费用,主要是取决于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涉及镂空部分公摊费用方面的约定,就按约定办理,如果不涉及镂空部分公摊费用方面的约定,双方只有按合同约定条款来履行合同内容,目前开发商就私自变更后收取公摊费用涉嫌违约。
对于此事协调进展,映象网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