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
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校收费政策有变化的,应在招生简章发布前向社会公示。鼓励各地探索实行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学期)预收。校内学生宿舍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校外学生公寓,均不得强制提供相关生活服务或将服务性收费与住宿费捆绑收取。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各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不得因学费标准调整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河南新闻广播)
日前,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
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今年我省计划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45594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1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 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根据这份意见,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隔离、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可按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记者1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配齐建强师资队伍,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
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备管理,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制度。
在部署相关工作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健康事业和重大疾病诊疗保障。作为严重威胁儿童健康的一类重大疾病,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救治保障意义重大,是一项重点任务。
虚假房源、黑中介、二房东、僵尸房源……长期以来,北京不少租户饱受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不规范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