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
教育部发布公告
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20年10月1日起,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
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7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驾照 按照公安部通报的公安交管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
70岁以上老人也可申请驾照 按照公安部通报的公安交管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将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
近期,教育部发布公告表示,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对此,权威人士辟谣:这等猜测纯属误读——取消《证明》,只是为了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让归国人才不再“跑断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