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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艺群体,专家怎么看

2020年10月14日10:47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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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举精神旗帜、立精神支柱、建精神家园,都离不开文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当前,新的文艺组织大量涌现,新的文艺群体十分活跃(简称“两新”文艺),丰富了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世界舞台上展示了新时代的中国文艺形象。同时,人们期待,作为时代精神的艺术表达,“两新”文艺现象能更加有效为阐释中国文艺实践、中国审美经验提供鲜活案例,推动中国特色文艺理论学术话语体系建构,在以实践推动理论的发展中,以问题意识回应时代的创新。

  网剧《你好,旧时光》  资料图片

  上海张军昆曲艺术中心打造的当代昆曲《春江花月夜》。资料图片

  网络纪录片《风味人间》第二季  资料图片

  期待“两新”文艺扎根中国大地,发出时代之声

  作者:范玉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教授)

  “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氛围解放了文艺生产力

  新文艺组织,主要是指民营文化工作室、民营文化经纪机构、网络文艺社群等民营的文艺团体和网络虚拟社群,是一种专注于文艺发展的新的社会力量,主要以文艺创作、交流、发布、推广、销售等职能为主,在繁荣文艺创作生产传播中扮演着积极角色。新文艺群体,是相对于在国有文艺院团、艺术馆、高校等机构中从事艺术工作的传统群体而言,主要以网络作家、签约作家、自由撰稿人、独立制片人、独立演员歌手、自由美术工作者等为代表,是随着文化产业、网络新媒体技术以及市场化发展而兴盛起来的文艺群体。其特点是自由职业和不依附于体制内机构的“独立性”,往往以个体形式散落在文化产业各领域,是当下文化产业发展中极其活跃的生力军。

  数量庞大的“两新”文艺已成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领域从文学、戏剧、影视到美术、摄影、书法,再到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几乎涵盖了所有文艺领域,涉及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文化产业体系的各个环节。说到底,“两新”文艺现象是时代的产物。信息文明语境下,信息化数字网络技术广泛应用,打破了传统的艺术壁垒、艺术机制,“两新”文艺现象伴随文艺新业态的生成而大量涌现。信息文明语境下“网络原住民”便利地获得网络文化资源,娴熟地运用网络数字化技术,游刃有余地进行艺术创作。在不断降低艺术门槛的时代氛围下,“以我手写我口”和“人人都是艺术家”的庞大新文艺群体,创造了新的文艺形态,推动中国文艺进入信息文明的新时代。同时,新时代物质文明的丰裕和民族伟大复兴,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活力和文艺创造力,他们以层出不穷的新文艺组织、庞大的文艺新群体解放了文艺生产力,在普遍提升人民的鉴赏能力和审美能力中彰显了“人民是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的理念。

  “两新”文艺扎根于人民实践,以惊人的创作活力推动文艺历史发展。他们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又是大写的“人民”的集合名词。他们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是文化市场主体的新生力量、公共文化服务的有生力量、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力量、对外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的补充力量。

  切近人民大众的文艺新需求

  “两新”文艺现象的流行与社会影响力的提升,表明艺术的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人们感受艺术的方式和对艺术的认知发生了变化,艺术不仅与人的心性和审美追求相关联,还是社会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之一。

  可以说,“两新”文艺现象生成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满足了人民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使人民性与价值导向得以彰显,在不断健全文艺生态中成为大众的精神家园,生成了具有时代意味的文化价值与精神表达。“两新”文艺现象表明,“人民的文艺”不再仅仅是艺术家为人民“代言”,而是更多地显现为人民的自主表达。

  “两新”文艺现象分布广泛,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力大,与大众的生活紧密关联。它既关乎人民的美好生活、文化权益的实现,也有助于提高大众的审美趣味和艺术鉴赏力,进而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中展示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一定意义上讲,“两新”文艺是一个国家文艺水平提升或者文艺体制健全的重要参与力量,体现着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兴盛,以及国家文化治理的有效性。

  “两新”文艺现象增强了文艺和人民的血肉关联,促使文艺回归以文化人、以美育人的文化本位。“两新”文艺现象的涌现重新凝聚了人民的精神力量,有利于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两新”文艺现象所焕发出的社会能量,对形成文艺发展新格局,推动文化生产力大发展,以大文艺观、大文化观夯实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基础有着深远的影响。

  “两新”文艺现象是中国文艺发展进步的表征。他们并不是一个个文艺“孤岛”,也不是自说自话的“喃喃私语”,而是扎根大地发出时代的声音。“两新”文艺在创作机制上,更加注重从受众喜好和吸引消费的角度开展文艺实践,在接地气中尊重人民的市场选择、在通人气中保障个人文化权益的自主表达、在扬正气中传播人民的心声。作为文艺发展的新生力量,“两新”文艺是新时代文艺生产的生力军,文艺与科技融合的拥趸者,既是文艺消费者也是文艺生产者,更是文艺新业态的创造者,切近了人民大众的文艺新需求。

  召唤着文艺学边界的开放

  “两新”文艺现象作为新时代文艺的一种积极实践,向广大文艺理论工作者发出了时代之问,要求文艺理论作出切合时代特征的理论回应,以中国理论有效阐释中国文艺实践和审美经验,以中国理论指导文艺实践。对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而言,“两新”文艺现象催生了新的文艺观念、审美观念,在召唤着有时代特点的理论批评与研究范式的生成,并要求以中国理论有效阐释中国文艺实践、中国审美经验,建构张扬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文艺理论话语体系。这是新时代中国文艺的使命担当。

  “两新”文艺现象不仅召唤着文艺学边界的开放,也推动文艺理论研究范式和文艺批评模式的转换,召唤着更好地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文艺实践,推动新时代中国文艺理论学术话语体系的建构。“两新”文艺现象要求当代文艺理论把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以理论创造的方式阐释好,把中国人的文艺审美经验升华为人类文明意义上的普遍审美理论、审美追求,在文明互鉴中强化文明共识、价值共享和审美共赏。

  新文艺形态不能只围着流量和技术打转转

  作者:冯梦瑶(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文艺形态的推陈出新,一批新的文艺工作者也成长起来,他们的名字及其作品一起成为新媒体平台的新宠。不同于传统文艺工作者的艺术实践,新文艺群体因“网”而生,他们将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延伸到网络空间,最终在内容本位与流量逻辑的双重作用下,制造了一幕幕亟待挖掘和审视的文艺现实。

  当下,新文艺形态在资本和技术的双重推动下生存发展,这既给新文艺群体提供了相较以往更多的机会,也给他们带来了诸种问题。流量至上导致作品注水行为频发,技术操纵扰乱了新文艺形态生态秩序,文艺作品的消费取向与人文内涵之间产生矛盾,都是新文艺群体不得不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直面新文艺群体面临的诸种困境,方能为其营造更好的创作条件,强大我国文艺事业的发展力量。

  IP至上导致创作受制于流量思维

  当下,新文艺群体的创作特点即与流量同行。顺着流量逻辑,新文艺作品衍生出多样化的形态,IP营销是其典型表现。IP营销就是将内容挣脱单一形态和平台,凭借自身吸引力获得改编和再创作,并在多个平台分发以获得流量。

  作为一种跨媒体叙事实践,IP营销原本是一场值得探索的产业创新之举,然而当前的新文艺生产却逐渐呈现出“IP炒作”趋势。例如,中国网络文学的付费收入正在随着移动端人口红利的耗尽以及市场的成熟增速逐步放缓,代之以大资本的入局,也即以IP内容为核心,跨界资源整合为手段的全产业链运作。有的商业机构已打通网络文学创作、出版、影视、游戏、动漫、有声书等资源,形成网络文学生态链以及全产业开发链。这看似是一个扩大作品内容价值、多方共赢的局面,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内容往往是相对边缘的部分,经常为迎合市场需求、让步商业逻辑而被任意篡改。

  正如内容让步流量,IP炒作既带来了文学和商业的深度融合,也带来了一系列市场乱象。当同一个IP需要在不同场域中游走,在IP创作源头便难以形成一套稳定的内容价值体系,作品核心价值观飘忽不定;不少网络作家写作目的即改编,用IP逻辑来量身打造自己的原创作品,内容注水行为不时发生;同质化作品大量出现,类别化写作效应明显;影视界、漫画界、游戏界处于强势地位,而网络作家等原创者对自己的创作在改编走向上没有发言权……资本驱动的生产线上,被眼球逻辑裹挟的消费系统中,当流量代替内容成为核心思维,网络作家的初衷或主动或被动地变成了炒作IP而非创作内容,走得太快太远,忘了初心。

  技术操纵扰乱新文艺生态秩序

  技术对于新文艺形态而言是把双刃剑,既带来了创作和推广的便捷,也在某种程度上扰乱了新文艺形态的运营秩序。以版权为例,传统的版权问题往往体现为抄袭行为,而技术赋权下,盗版侵权体现出更为隐蔽、多样、难以监控的状态。基于不经过中继设备而直接交换数据或服务的P2P技术,未经版权人授权对原创音乐进行下载、使用的隐蔽侵权行为,在直播、综艺等平台屡屡出现,而技术盗版往往使得侵权行为更难分辨及界定。

  业内人士指出,新技术应用对网络文学的多样化侵权手段:P2P分享文件、深度链接、云盘盗版、搜索引擎转码、浏览器聚合、移动App盗版等。除了技术使得盗版侵权行为更加隐蔽之外,维权时间及经济成本高,侵权者付出的经济及法律成本低,综合考量,不少新文艺群体由于自身影响力及话语权的缺失,对盗版侵权行为体现出较高的容忍度。

  技术扰乱了新文艺形态的生态秩序,也剥夺了作为这一生态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新文艺群体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失去原创动力。无论是在网络文学平台,还是原创视频平台,大部分作者的收益均源自作品点击量、贴片广告分成而非版权收益。当作品遭遇盗版侵权和广告屏蔽后,网络作家面临的是作品的颗粒无收,原创视频主只能依靠制作过程中的广告植入来获取微薄收益。当盗版和侵权在原创市场大行其道且盆满钵满,原创的价值坚守更像是一个技术时代的神话,可望而不可即。

  一次性过的“快消品”损耗新文艺形态的价值

  2013年,《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发布微博,宣告封笔,并在微博最后表达“抱歉,我扛不住了”。“扛”字道出了不少新文艺群体的生存现状。网络化生存意味着不更新就会被淘汰,被遗忘,加上网站的“全勤奖”设置、“更新票”奖励,这意味着笔耕不辍保证定量定期更新,才是一个网络作家生存的底层逻辑。越发被商业化裹挟的网络小说创作、消费模式使得网络作家纷纷“自愿参与这一隐蔽的赶工游戏”,花费大量时间和体力适应这一商业创作机制,也使得作品注水行为不断发生。另外,受到商业逻辑支配,作家的首次创作只能从平台设置好的话题中进行选择。网络作家作为生产线上的个体,看似主动从事的文字创作工作可能实际毫无创意可言,当小说为迎合商业逻辑失去了创意,网络作家就会变得像被针穿过的气球,慢慢失去上升的力量。当下网络小说体验更多的是一种以快速、猎奇、刺激为卖点的娱乐消费。网络作家既创作文字,也被文字俘虏,他们的作品更多的是一种“快消品”,让读者在阅读时获得一时的欢愉,读罢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

  这正是新文艺群体创作面临的价值危机,资本和技术逻辑一味追寻快速、便捷、刺激、满足,将文艺创作这一关乎心灵的行为变成商业生产行为,一切都简化为博眼球、求关注。缺乏人文内涵的新文艺形态难以走远、走稳。然而,商业和技术主导的互联网时代,要维持新文艺形态良好的秩序生态,保证新文艺群体创作的人文内涵,不能只靠新文艺群体自身的力量。需要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新文艺群体,建立系统、合理、全面的人才评价机制。需要用全新的政策和方法来团结他们,通过有效机制来规范新文艺形态的运营秩序。

  《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14日 11版)

文章关键词:文艺生态 文艺形象 文艺实践 审美理论 理论解读 人口红利 文艺发展 文艺体制 文艺作品 文艺生产 责编:邵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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