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李玮/文 图
“同志,您没喝酒吧?”
“没喝!”
片刻后,酒精快速检测棒闪烁红光“高喊”:“您喝酒了”!
10月17日晚,郑州交警五大队民警在文化路宏康路附近,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22时许,一辆车牌为豫A1***U的白色小轿车沿文化环由南向北行驶至宏康路附近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行驶不正常,遂立即上前对该车依法进行拦检。
在车窗落下瞬间车内酒气迎面扑来,经呼气式酒精快速检测棒检验后提示“您喝酒了”,为确保数据准确,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再次检验,关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最终测试值为4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了解,关某某在和朋友吃饭时,期间喝了一两多白酒,饭局结束后,其未喝酒的朋友驾驶豫A1***U轿车并载关某某和另一朋友回家,先把车内乘坐的朋友送回家后,未喝酒朋友继续驾车行驶,至文化路魏河北路附近时未喝酒朋友到家了,关某某想着离家很近就拒绝了朋友送其回家的要求,然后自己驾车回家,谁知开车不到2分钟就被民警查获。
经询问得知,关某某所驾驶的豫A1***U白色小轿车是网约车,属于营运车辆,关某某的行为属于涉嫌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驾车上路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决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所有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做一个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