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39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决定任命:
卢希望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汤超为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楚雷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40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免去:
王德超的许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0年10月30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七届]第41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将任免名单公布如下:
任命:
官印为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免去:
孙志强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孟晓克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艳玲的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名单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0月30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薛崇林为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李长治安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最新!开封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10月30日上午,
开封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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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一)
(2020年10月30日
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免去:
胡安志的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二)
(2020年10月30日
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任命:
刘宏东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谷昌豪同志辞去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
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谷昌豪同志辞职的请求,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谷昌豪同志辞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宏东同志为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0年10月30日
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主任会议提请,开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刘宏东同志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 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10月21日—23日,河南三门峡、信阳、周口、漯河公布最新任免名单,新任命四名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