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二中法院”11月12日通报,近日,“汉堡王”被列为被执行人的话题引起网友广泛关注。
经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9月16日,对申请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争议,作出(2020)沪贸仲裁字第0620号裁决,要求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返还申请人品牌推广服务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7714506.60元。
因被申请人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未按生效裁决履行义务,申请人百事(中国)有限公司、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上海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二中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受理。
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汉堡王(上海)餐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注册资本为769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吕爱军,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该公司由汉堡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汉堡王在1954年在美国创办,于2005年进入中国,尽管从一开始进入中国,汉堡王就打出了千店计划,但是头七年汉堡王在中国仅开了52家门店。
2012年之后,汉堡王的发展速度增快,几乎每两天便在中国开下一家新的门店。到2018年年底,汉堡王已经在中国开下了1000家门店。2019年汉堡王全球总营收高达229亿美元(约1625亿元),
虽然中国并非汉堡王最大的市场,但它已经成为在中国的快餐品牌的第三名。
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