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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王永明等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诉

2020年11月23日13:49  来源:乌达区检察院 101 +1 微博 微信 --> 我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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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快讯 据“乌达区检察院”消息,包头市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完毕,以被告人王永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行贿罪向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明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文章关键词:王永明 提起公诉 乌海市乌达区 被告人 人民检察院 涉黑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指定管辖 强迫交易罪 寻衅滋事罪 责编:徐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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